大力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与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集中表现在科技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滞后。要加快从欠发达国家步入发达国家,中国必须大力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在生物、航天和信息等一些科技领域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但是,从总体上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科技专家参照国际科技创新能力综合评价方法,选用12项核心指标进行计算,结果表明:2001年中国科技创新能力在49个主要国家(占世界GDP的92%)中,居于第28位。中国要大力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必须处理好以下三大关系。 (一)政府和企业都要增加研究与开发投资,但要以企业为主。 如今,世界研发投资的80%,技术创新的71%,均由500强企业所创造和拥有,62%的技术转让在500强企业内进行。2000年美国研发投资2653亿美元,其中企业占66%,政府占29%;企业研发的重点是应用技术,美国85%的发展研究,60%的应用研究中66%的基础研究在企业进行;同年日本研发投资98252美元,其中企业占72%,政府仅占19%,形成了“企业为主,政府为辅”的科技发展格局。 中国原拟到2000年使研发投资占GDP1.5%的目标没有实现。据美国《财富》杂志统计,2001年中国政府的研发投资为12552美元,占中国GDP的1.1%;美国的研发投资达到2819亿美元,占美国GDP的2.8%。2004年中国研发投资仅占GDP的1.36%,而许多发达国家已超过3%。中国研发投资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没有大幅度增加研发投资。 国资委提出要加快培养和发展80家到100家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这些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能否成为国家微观经济的重要基础、科技自主创新的主体和参与两个市场竞争的主力军,从而成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战略问题。 (二)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要相辅相成,但要立足于自主创新。 任何一个国家所需技术都不能完全从原始创新开始,能够引进的技术必须积极引进。日本和韩国提供的主要经验是把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和创新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特别是重点放在自主创新。日本和韩国对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和创新的投资之比为1:10,形成了“引进一代、提高一代”的良性发展。 中国企业用于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与创新的投资之比是1:0.078,计算机领域是100:1。据统计,2003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引进技术开支为405.4亿元,消化和吸收开支27.1亿元,购买国内技术54.3亿元,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开支之比为1:0.067。如果不能从认识和实践上解决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和创新投资的比例,那么,就将陷入“引进一代、落后一代”恶性发展的怪圈。 我们必须更加坚定地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 (三)依赖贴牌并非长久之计,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品牌战略”。 中国出口商品中90%是贴牌产品,2002年占全国出口1/3强的广东省的自主品牌出口额仅占全省出口额的3%,上海市、浙江省自主品牌出口额所占比例也不到10%。 美国国会曾通过一个《购买美国产品法》,要求联邦政府采购要购买本国产品,即在美国生产的,增值达到50%以上的产品,进口零部件组装的产品不算本国产品。根据这个界定,中国重大装备制造生产品市场和出口产品的大部分不是中国自主品牌产品。中科院院士、科技部副部长程津培2005年8月31日在第四届中国科学家论坛上的报告中指出,光纤制造设备100%、集成电路85%、纺织制造设备70%、石化设备80%和高端医疗设备差不多90%到100%都依靠进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过一年调查,于2004年5月发表的调查报告指出,包括微软和伊士曼柯达在内的多家跨国公司已经在中国市场的相关领域占据了垄断地位。长此下去,即使中国外贸总额从世界第3位跃居到第1位,中国也不可能成为贸易强国。 据联合国工业计划署统计,世界名牌商品共约8.5万种,其中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占据90%以上的名牌拥有权,处于垄断地位。 商务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和科技部等七部委局于2005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打造出口名牌的战略目标。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经验表明,实施出口名牌战略,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培育一些出口名牌,是增强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手段,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