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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价值发现者 价格实现者

在全球畅销的《门口的野蛮人》一书里,描述了KKR这样的私募股权投资(PE)机构,他们以强大的融资能力,攻击一些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在将其收购并牢牢掌控后,采取大裁员、大重组等无情手段,以摧枯拉朽之势再造企业,最终出售所持股权而获利。在我的意识里,他们像清理腐肉的秃鹫,像把瘦猪养肥再宰杀的屠夫,他们残忍的手段充斥着血腥,惊心动魄。
奇怪的是,作为PE孪生兄弟的风险投资(VC,或译为创业投资),却给我相反的印象。尽管他们的手段与PE类似——收购企业的股权并最终出售获利,但他们形象友善、光明,他们呵护、栽培企业,他们是天使而不是魔鬼,这种形象在寻找VC的创业者心目中尤甚。
本质上都属于逐利的股权投资资本,何以造成两者的色彩反差?一个主要的解释是,他们投资的企业所处的周期不同。VC投资创业阶段的小企业,PE收购老迈企业,前者是种子催芽,后者是朽木雕花,培育弱小的手法自然是温情。
在我看来,有情也好,无情也罢,VC和PE都是金融手段的伟大创新,已演绎成为市场经济中促进新陈代谢的最强劲动力源(9.5,0.62,6.98%)。托马斯.弗里德曼曾在那本畅销书中热情地写道,美国的风险资本主义是高贵和勇敢的艺术。
早期的VC,其实不完全逐利,是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导致政府介入创业投资。由于创业小企业难以融资,1958年,美国颁布了小企业投资法案,成立了数百家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这些机构帮助美国十多万家小企业获得了长期贷款和权益资本。SBIC在某种程度上担当了创业者的“活雷锋”,小企业投资计划的管理机构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则被称为美国中小企业的娘家人,他们初期的主要财政援助形式是为SBIC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
在其后二三十年的运行中,这套制度体系渐进式地进行了一场深刻的演化,这就是由政府的无偿性质的扶持,演化为有利可图的市场行为,换言之,市场可以解决的,都交由市场。实际上,这一逻辑不但适合这一领域,也适合于其他领域。
一旦发现政府的这项公益性投资有利可图,具有敏锐嗅觉的资本就会大规模扑上去,并伴随着无穷的创新手段。原本创办一个企业并因此向社会提供产品,现在在创办企业之前凭空增加更多的环节,市场不但交易产品,还交易生产产品的企业股权,于是,分工日趋细致,交易对象日趋丰富,市场经济的链条被无限拉长,带来的结果自然是经济繁荣。
VC的本意是“主观赚钱”,无意中却起到对创业小企业的“客观助长”,这与市场经济“主观利己、客观利他”的精髓是一致的。更重要的是,VC还是个价值发现者和价格实现者。
价值发现,对于一个重商的、创新型的社会来说,具有无可争议的重要性,它甚至具有某种形而上的神圣性;只有价格实现,才得以印证发现的价值,而价格的实现又取决于资本市场的高度成熟。
在价值发现与价格实现之间,VC出于获利需要,其作用还表现在价值塑造与增值上。这种动力也来源于VC精巧的制度设计与独特的运行机制上,因为VC必须对项目进行筛选、尽职调查、后期监控,还要整合知识产权、技术、环境、公共政策、管理团队、商业伙伴等。
来自欧盟的数据可以证实,接受VC的企业,业绩整体上要高于没有VC企业的3倍。而在美国,苹果、雅虎等一长串伟大公司的背后都站着VC。在中国亦然,接受VC的陈天桥、李彦宏、施正荣等,都借助美国资本市场大获成功,并在大批中国创业者心中燃起梦想。这种示范效应,在当下及未来的中国都显弥足珍贵。但遗憾的是,这些中国创富精英都是“美国造”。
美国发达的股市引发完整的由风险资本、私募股权等市场,形成了一套把未来收入流进行证券化的机制,这使得美国在过去的150年中一直是世界的创新中心。而中国的立体式资本市场未能建成,股市不但没有这种批量造富机制,反而已堕落成为为国有企业服务的市场。中国早期的VC几乎都投资证券市场和房地产,VC抽打低效经济体的鞭子功能非但没有实现,反而助纣成为一种投机性力量,一剂腐败与寻租的催化剂。这种错位,归罪于政府替代市场的越位。
这一状态愈发表明中国构建VC生态的迫切性。当然,这种状态的造成,政府完全可以委过于市场经济施行时间过于短促。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资本积累到一定阶段和高科技产生的结果,但到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仅20年。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施行市场经济,要感谢海外VC这些已进入国门的野蛮人。他们是播种机,也是收割机,他们是宣传队,也是中国决意融入全球化的宣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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