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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融资平台的政府性债务占一半以上

6月23日,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披露了上述信息。
刘家义称,审计署调查了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发现截至2009年底,这些地区共有各级融资平台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占省、市、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总额的44.07%、71.36%和78.05%,余额共计1.45万亿元。
刘家义还称,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较大,审计署调查的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截至2009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2.79万亿元。其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债务余额为1.75万亿元,占62.72%;当年新增1.04万亿元,占37.28%。
在这些新增债务中,仅有8.92%用于中央扩内需新增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还有相当部分用于建设2008年前已开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
刘家义称,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上述地方政府性债务中,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担保责任及兜底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8万亿元、0.33万亿元和0.66万亿元,分别占债务总额的64.52%、11.83%和23.65%。
从债务余额与当年可用财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级和西部地区债务风险较为集中,有7个省、10个市和14个县本级超过100%,最高的达364.77%。从偿债资金来源看,2009年这些地区通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本息2745.46亿元,占其全部还本付息额的47.97%,财政资金偿债能力不足。
不过,刘家义表示,审计调查地区的政府性债务有96%用于交通运输、市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刘家义说,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了整改措施,核实调整了预决算报表,已追缴入库非税收入714.67亿元,撤销合并银行账户100多个,正在研究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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