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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1号文件”),以及与此配套的4月21日出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29号文件”),让这个刚刚复苏并已经快速显示出高增长势头的创业投资行业再一次面临新的考验。 “11号文件”、“29号文件”的出台,其背景应该很简单,就是为了控制资本外流和理顺以前在外资并购活动中,外汇管理局疏于管理的环节。现在统一进行细化的管理,既可以防微杜渐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止国内资本恶性“中转”外逃的现象。但是,对于创业投资产业来说,这意味着过去惟一曲线上市,并且获得不错收益的年代将会出现新的诠释。 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并不是有意制约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对于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来说,创业投资对外汇管理的影响,还没有混乱到需要大力治理的地步,这些部门管理者更关心的是有多少资金通过洗钱的方式走出国门。往往制度上“一刀切”也是每一个行业规范时的必然之举。现在值得关注的是,随后的细则,会不会对创业投资网开一面,或者有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支持。 随着2005年1月24日的《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实施,红筹上市道路被“封锁”,这些有着很大优越感的海外背景的VC们,开始渐感压力。越来越严格的审批,无疑会加大他们资本运作的时间和成本,尤其是他们失去了和国内本土VC相比的退出优势。 没有了“红筹”方式,H股上市阻力重重,国内全流通试点虽然已经开始,但是对于国内的中小企业来说,那只是水中花,镜中月,想搭上国内A股市场不是那么容易。现在看来,摆在VC面前的股权退出之路越来越少,收益也会逐步下降。如果这些在中国风险投资业起到领导作用的海外背景的VC无超级利润可赚,那么他们的选择很简单,就是减少投资,甚至改变投资方向。 政策“一刀切”的方式,让许多创业投资公司开始研究下一步在中国的投资策略。毕竟,能否获得高额的收益回报,对于这些VC们来说,是首要任务。国际化VC,国际化资本,他们寻找的目标并不是简单的聚焦到一个国家,一个区域。据有关数据显示,现在因为这两个文件,而没有按时在海外上市的企业有大约80家,如果这些公司不能实现海外上市,那么投资他们的创业资本的回报也将会大打折扣。 红筹方式受阻,国内的全流通开始实施试点,表面上来,这是一个VC重新的机会选择,但是大多数VC还是认为,全流通对他们投资的中小企业来讲,还是太远了。 按照红筹上市的程序和时间表,如果在2005年下半年上市的企业,现在应该已经在海外证券交易所排队等候了,粗略的统计有大约80家,这些准上市公司带来的中间业务的利润将会在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现在这些业务提供商,比如投行、咨询机构都在研究如何在“11号文件”执行细则还没有出来的时候,使手中的业务正常进行,设计的方案还有很多,但是操作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据消息人士透露,外管局、商务部以及其他相关的部门人员不久前已在广州惠州召开涉及境外换股操作模式研讨的会议,相信在不久之后就会有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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