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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方证券有关负责人透露,公司正酝酿筹建香港分公司。业内人士分析,这意味着国内券商越来越清晰认识到国际化的必然性,并积极走出去,与国际接轨,并拓展业务范围。 该负责人表示,公司成立香港分支机构的主要原因在于“走出去”,以充分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独特地位,将公司业务从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延伸,开拓市场空间;另外,设立香港分公司,可满足国内客户境外投融资及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双向需求,搭建境内外资本市场融通结合的桥梁。 “目前来看,筹建香港分支机构最大的难题应该是人才的缺乏,在当前金融类人才紧缺的时机,要寻觅到合适的人才加入是一个大难题。”该负责人担忧地认为。此外,成立分支机构还需要向递交申请,获批后方能成立。“作为创新类券商,设立香港分支机构获批应该不会很难,并且此前已有不少先例。”该负责人表示。 资料显示,伴随着国际化趋势的体现,国内的优质券商纷纷赴港设立分支机构,参与国际业务的竞争,此前已有、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光大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国元证券等多家券商通过各种形式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 招商证券香港分支机构负责人表示,招商香港分公司开展的并购融资等业务均取得不错的效果,成为公司国际化的一个出口。当然,也会存在一些问题,该公司有一批境外客户,但是没有QFII额度,便不能为这部分客户提供流入国内市场的渠道。而在香港,很多境外大投行拥有QFII额度,这使得境外投行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业内人士认为,国内证券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应当遵循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渐次展开,分阶段、有步骤地加以推进的指导思想,而不能一蹴而就。国内证券公司可以香港地区为进军海外市场的首选地,率先在香港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在摸索实践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其他海外市场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类经营机构,从而实现海外市场布局设点;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走出国门,培育和发展海外客户资源,建立海外客户基础,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不断提高国际市场,进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新修订的《证券法》第129条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允许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这为我国证券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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