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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收支路径渐明 中石化等央企将上缴红利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今年将在部分企业试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08年,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全面展开。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以中石化为首的155家央企今年将上缴税后利润给国资委,央企13年来悬而未决的国企分红问题,终于到了实质解决的阶段。
“国务院发的《意见》,是针对全国的国有企业,不仅仅是中央企业,国资委还将会针对中央企业出一个细则,使国资经营预算更具操作性。”一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
国资委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组负责人、宏观战略研究部部长程伟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目前国资委国资经营预算监管框架已初步构建,明确国有企业上缴红利,说明出资人职责已经基本到位。“下一步将上收的资金投向哪里,将关系到国资产业结构调整和国资监管框架的完善进度。”
征收红利先向垄断企业“开刀”
《意见》提出,国有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以及其他收入等五项收入。
记者致电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石油一位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看到了国家出台的文件,目前还没有收到试点通知,但我们知道中石油必然在试点之列,因为试点肯定要从盈利的企业进行。”
“据我了解,今年的试点将先从电信、石油石化、电力等垄断企业入手。为了调节垄断企业的收入过高,对它们实行先上缴分红试点也是应该的。”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安秀梅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国企经过多年改革发展,已度过“艰难时期”。统计显示,2003年至2006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由3006亿元增加到7700亿元,增长152%。但1994年以来,包括处于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国企,从未向国家上缴税后利润。
“国有企业最开始是上缴利润的,后来利改税以后,国有企业税利分流,各行其道。到1994年,国家进行了税制改革,考虑到当时企业承担的离退休职工费用、办社会职能等历史包袱沉重,作为阶段性措施,国家暂停了向企业收缴利润,企业应上缴的利润全部留在企业,用于其改革和发展。近年来,国家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国有企业从总体上已经走出困境,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国家适时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是进一步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国有企业完善收入分配的制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有专家算了一笔账:2006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假设利润分配比例在40%,国有股权占比在50%左右,则上缴利润将达到1540亿元。由于目前税后利润仅向试点企业收取,且各行业收取比例可能会有不同,估计今年上缴利润规模在700亿元左右。
“初期比例不会很高,重点在履行出资人职能和制度的建立。”程伟告诉记者。
安秀梅也认为,国家建立资本预算并不是纯粹为了分红,“主要是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体现政策上的调控。”
“国资委已经将中石油所属北京华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股权划转给了诚通集团,作为资产经营工作的操作平台之一。”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而这部分股权将从中石油将要上缴国资委的红利中扣除。
资产经营公司负责资产经营
当国企利润“收”上来之后,这笔钱如何运作?
资产经营公司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一个重要平台。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以持股方式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的公司法人,是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也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
2005年,国资委已经确定了中国诚通控股集团公司(下称“诚通集团”)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两家央企为资产经营试点企业,而组建第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传言一直未断。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国资委直属央企共155家,资产经营的任务量很重,只两家试点公司肯定做不过来。
“资产经营公司肯定要成立,并且很快就会成立。成立后的公司还是按企业运营。”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研究部部长程伟向《中国经济周刊》证实。
“国资委已经批准诚通集团战略,下一步我们将以资产经营为第一主业,新成立的资产经营公司可能跟我们并行存在下去。”诚通集团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诚通集团有资产经营、综合物流和生产资料贸易三个主业,未来公司也将把资产经营摆在第一位。
红利“支出”主方向:调整产业结构
“国有企业改革所有改制问题贯穿到发展问题的始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现在这个阶段,国资监管框架初步成型。但是由于红利没分配,该投资的不能投资,有钱的企业乱投资,这种现象,是国资委当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于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到议事日程。”去年做过《加快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课题报告的程伟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和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制订的支出计划,国有资本收益将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
“到今天为止,国资委国资经营预算监管框架已经初步实行,红利上缴之后,出资人职责也算到位了。但是‘收’的问题解决了,下一步怎么投资?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在哪里?国资监管框架需要重新塑造。”程伟说。
《意见》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程伟认为,“我们不能简单把钱收上来,把产权卖了,就算解决问题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能出现赤字,其发展规模是受到限制的,当规模突破时,要寻找解决的路径。”
针对《意见》提出的“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社会保障等项支出只是转轨过程中的阶段性需要,其最大意义是在于开通了这样一个规范的渠道。“社会保障关系到整个大局,通过国有资产收益的调度,以及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变现收入的调度支持社保体系的运行,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以及养老金空帐问题,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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