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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地产界的唐吉诃德

他声称只为富人盖房,却又说他才是为穷人说话的人;他是商人,却每年要写400余万字的论著、报告;当所有的人认为他应该缄默时,他的手里仍然拿着话筒。
在2006年,博客的普及让很多人变得平静,任志强也是其中的一个,因为在这个平台上,他的声音与表达可以是连续的,而且几乎可以无止境地维持自身的完整性。而正是由于这一点,他正在把“只为富人盖房”推演为一场关于公共住宅政策责任大讨论的契机。2006年11月2日,博客网站的编辑写道:“事情正在发生变化,任的博客居然赞扬、力挺的声音渐占主流。”
这些事情发生在任志强与土地、建筑打交道的第21个年头。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自己会被网民冠以“”奸商”、“人民公敌”的极端称谓。而现在2006年博客的兴起,缓解了他的意见通道危机。
他在房地产业蜕变的每一个阶段,都偶然或者说是必然的把自己推到了漩涡的最中心。
在任志强刚刚和房地产打交道时,就曾遭遇过至今为止最大的变故。1985年,中国的空气中刚刚散发出市场经济的潮湿气味。那个时候,北京还没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任志强参与了西单的改造工程,他只是西城区华远公司建设部经理,负责公司的基本建设工作。刚刚踏入与土地、房产打交道的任志强,并没有意识到计划体制中呆板、机械的东西,仍然弥漫着无处不在的干预力量。
1985年正值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经济严打,任志强在这次严打中,因“贪污”罪被刑拘入狱,“那天正好是中秋节,1985年9月30日。”任志强平静地回顾着当时的情形。事情的起因,是华远公司向上级汇报发放奖金,而上级核查时引发了此事。在工资就像条形码一样整齐呆板的年代,发放奖金是一件颇为敏感的事情,问题出在虽然在领取的单据上所有的人都签了名,但每个人领了多少数额却没有标明,这成为任志强获罪的直接原因。“事实上一直到我出狱,这件事如何定性都在争议,因为我是执行公司决议,不是个人行为。”他自始至终拒不认过,与此案有关的人无不见识了任志强执拗、倔强的性格。
在看守所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能看到的只有发给每个被关押者的两本书《法学概论》(上、下册),“连同刑法,我当时几乎快背下来了。”每当有新的犯人被关进来时,他听着对方的情况,已可脱口而出这个人适合的条款:“他,139。他,142。”因为他熟知法律条款,他总是古道热肠地帮助别的犯人,分析罪罚的轻重,并且帮助他们向上申诉。他用自己在监狱现学的这些法律知识,当起了业余律师,先后为5个人写了辩诉书。任志强与法学的缘分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后来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系统地学完了《民商法学》。
贪污犯、盗窃犯、政治犯,在这样的环境中,任志强度过了一年零两个月,最终认定无罪,1986年12月4日,任志强走出了宣武区半步桥北京看守所的K字楼。
在任志强出狱之后一年,也就是1987年,北京出台了“房地产开发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他重新划开又一次职业生涯时,将趟进滚滚洪流之中。
在过去的20年中,华远名下的房地产开发面积超过1100万平方米。在与华润置地剥离之后的第二次创业,至目前开发量也达到了70万平方米。任志强也从一名基建管理干部转型为风云一时的地产人物。
当2005年房地产商还沉浸在快速城市化带来的醉人硕果时,硝烟缓慢升起。“房价过高”与“房地产商推高房价”的声音不绝于耳。任志强曾任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轮值主席,在头脑中任把自己摆到了维护行业利益的角色,“如果有公共住宅,就没有人指责开发商了,如果谁不去说,政府就可能犯错误。暴民可能出现,官员也可能被误导。”
2005年1月8日,任志强在“2005宏观经济引导力”论坛上语出惊人:“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因此引发了此后历时弥久的“倒任”风潮。
在2005年10月17日,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易宪容在媒体上抛出“擦亮眼睛警惕发展商操控房价”,文辞颇为激烈:“有房地产商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来代替民众与政府来决策?为什么把整个住房保障制度对立起来?为什么想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代替市场选择?”面对这样的指责,许多地产商予以分辨,这时的地产商仍然不分彼此地站在舆论的前沿。
2005年12月28日,在《新周刊》举办的房地产语文沙龙上,会议未开始前,在休息室中,任志强与易宪容第一次相面而坐,几乎没有什么过渡,两个人开始在唇枪舌战中展开了争论,二人几乎都听不到对方说什么,最终不欢而散。
任志强并没有停止表明自己的观点,有如“我不为穷人盖房”、“老百姓不应该人人都买房”的言论仍不时抛出。激烈程度以至有人以“人民公敌”直指任志强。
2006年的房地产话题几乎成为一个纯公共话题,这意味着讨论这个问题就必须面对着与此相关的诸多要素:土地、银行、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利益集团、程序公正等等。在这样的情形下,多数房地产商选择了沉默,因为这已经不是产业问题,而牵扯到政府治理、制度安排层面的事情,不予评价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任志强似乎无法止步,因为他认为这已成了他自己的事情。如果要说清楚这个问题,任志强必须论证清楚政府、地产商、买房人之间的关系。如果说从论争的开始,任志强是在出于对行业的维护,是为群体利益而战,那么到2006年,任志强纯粹是为性格而战,为自己抗争。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可以真正地附和。
在2006年的论坛、研讨会,能邀请到地产商的寥寥无几,而任志强却不惮于此,他几乎还像以前一样频频出没于各种与房地产有关的公开会议、论坛。当然也就免不了他的只言片语,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任志强开始与一本叫《乌合之众》的书籍为旅。这本书由法国人古斯塔夫.勒庞撰写,在目录页上,写着任志强乐于向别人展示的几句话:“勒庞认为,现代生活逐渐以群体的聚合为特征,在《乌合之众》一书中,他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在2006年国庆假期的家庭聚会上,有人问他为什么有很长一段时博客没有更新了?这让任志强有些诧异,对于博客的普及程度的认识,他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
2006年10月10日,任志强在他自己的博客上,挂出了“谁来承担制度成本?”一文,一共用了14个“如果”,用以回溯住宅公共制度的安排过失,“如果1998年时的房改政策不是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如果从有土地收益时就按比例拿出一部分建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如果住房私有化和货币化分配时同时建立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在1998年,住宅放弃福利分房政策,个人可以拥有住房被视为一场民众私权的启蒙运动。在这样的欢呼声中,住宅商品化开始了近乎无边界扩张,“经营城市”一度成为各个地方政府提出的口号。而与此相关的是,全国经济适用房占住宅供应总量的比例逐年下降,由1999 年的17.6%,一路跌到2005年的5%。事实上公共住宅的供给问题,是在商品房市场的初期繁荣中被掩盖了,当比例接近失调的边界时,问题才暴露出来。
“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政府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干。我们再不说,那可能就会出现第二个伽利略。”“如果一个人有灰暗面,他就什么都不敢说,我们没有灰暗面。”
这几乎像一场由任自己发起的“反讽”运动。在古典定义中,“反讽”是指佯装无知。反讽来自于“对立物的均衡”,即通过互相冲突,互相排斥,互相抵消,结合为一种平衡状态。就“政治正确”的问题而言,任志强的神经系统里好像从来没有储存过对于“政治不正确”预警神经元。“一个政治上正确的人必须做到不能流露出任何歧视性的情绪。你不要嫌罗嗦,这才是政治上完全正确。”然而任志强从来不会用“后富起来的人”代替“穷人”,用“公共住宅保障制度的完善”代替“穷人不应该买房”,并且他并没有因此在社会产生负面影响,而停下自己发表“狂言”的脚步,当事情愈演愈烈时,任志强事实上已经从为维护行业利益,而变成一个人的战争。
经济观察报:您曾说“房地产就应该是暴利”,这句话至今在网上有流传。
任志强:我从来没有说过“房地产就应该是暴利”,我只是说“房地产品牌应该是暴利”。品牌从来是暴利,姚明是不是品牌?他年薪是1000万美元,超过了所有国内球员的总年薪。当然,垄断性暴利是不值得尊重的,而非垄断性暴利,却是企业凭竞争力获得的尊严。比如,知识产权就是暴利,用一次收一次的专利费,这里面是尊严的问题。
经济观察报:但福布斯排行榜上,地产商比较集中也是明确的事实,这是为什么?
任志强:和其他的资源型行业相比,房地产是惟一被开发的领域,任何一个资源开发领域,在刚开放的时候,都会率先产生富翁。如果电信、石油这些垄断资源放开的话,产生的富翁会更多。
经济观察报:您曾说“贫富应该分区”,为什么这样讲?
任志强:当时是零点公司的袁岳主持的一个研讨会,这可以去问袁岳,当时有个记者现场提问,说从目前房地产的发展看,担心出现贫富分区的现象,我回答说肯定是一部分先进入富人区,而一部分人居住条件不好,这是历史发展过程必然要出现的,担不担心都会出现。因为当初提出的说法就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后富起来。其他事情的变化和这个是对应的。
经济观察报:今年政府对于公共住宅的倾斜力度加大,您认为公共住宅前景如何?
任志强:今年以来公共住宅的增加量还是比较大的。经济适用房开发量明显上升,而且各地区对于公共住宅已经提到政府议事日程,房地产是个长期政策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就意味着责任的明确。
经济观察报:您给人的感觉似乎自己从来没有出过错,那么这么长时间,有没有哪一件事认为是值得反思的?
任志强:以前反映自己的意见都是通过新闻媒体,是“外部攻击”的办法。而现在在想通过网络或者报告,可能更为合适,不同意见,如果尽可能用内部沟通的方法,或许可以对政府最有效。
经济观察报:对于房地产研究,你遇到的最大困惑是什么?
任志强:没有完整的基础数据,统计数字不全。这意味着所有的判断都存在很大的问题。热了?冷了?房价高了?低了?供应量多了?少了?根据什么判断呢?所以我们就要做一个REICO工作室。
经济观察报:对你影响最大的人是谁?
任志强:对我影响最大的不是一个,而是一个组合。有一套邮票,一共100个人,有时候孙中山是第一位,有时候毛泽东是第一位,我对于这100个人的事都比较了解,可以说革命教育,影响至深。那句话:“牺牲自己,为革命做贡献。”我们确实是这样做的,那个时代对我们的影响,远远大于现在的年轻人。
经济观察报:你在工作中,选学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工商法学,为什么这样选择?
任志强:因为这和我的工作能结合上,现在大多数的企业家法律素养不行,对于管理干部而言,一个是财务水平,一个是法律素养,如果这两个方面不懂就容易出事。现在有律师,当然可以雇人,但耽误时间、成本都比较大。我们可以处理各种有隐藏风险的项目,而这一点潘石屹就不行,所以他急急忙忙来买我的项目。
经济观察报:对于公司管理,曾有员工反映您管得非常细,像一个大包大揽的家长,虽然承担了很多的责任,但毕竟没有让更多的人成长起来,增加他们的管理经验。对此您怎么看?
任志强:这个问题在老华远有,在新华远没有。当时社科院韩朝华,计量所汪同三在给横店、华远等六个企业做横向比较,他们做了深入的调研工作,后来他们就提出来说,华远应该放权。后来,我就把公司的日常权全部放手了,当然重大投资决策我还要参与。现在看对于管理层的成长是很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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