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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实业1.2亿募资补血 历史遗留问题10年未解




  中国资本证券网 夏齐林
  9月6日,中福实业(000592.SZ)公告称,对于8月18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关于对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称截至目前已完成大部分整改工作。
  对此,有投资者表示,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揭示出中福实业内部管理混乱,另外,投资者对公司重组前的历史问题,至今仍未解决提出质疑。
  内部管理混乱?
  根据中福实业公告,福建证监局近期对中福实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8月18日收到了福建证监局作出的《决定书》,《决定书》认为中福实业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2010年年报信息披露等三大方面存在问题。
  据《决定书》,中福实业制度建设并不完善,未制定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未制定信息披露内部审批程序,另外部分内控制度没有得到执行,公司虽然制定了《印鉴管理制度》,但公司个别信息披露文件未经董事长签字批准;部分公章使用未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有投资者对此表示,福建证监局对中福实业的《决定书》,揭示了中福实业的内部管理混乱状况,而其公司管理高管未严格执行印鉴管理的制度,是对股东资金的不负责任行为。
  另外,《决定书》还显示中福实业的会计处理不规范、跨期开发票等现象,以及2010年报信披问题,如2008-2010年3年期间,公司子公司福人林业与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溪恒丰)收到地方林业局的生态公益林管护费,未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而是直接冲减管理费用;2010年,明溪恒丰收到地方林业局的石油价格补贴未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是直接冲减成本费用。
  9月6日中福实业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已经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对照《决定书》逐项落实整改内容,截至目前已完成大部分整改工作。
  10年历史问题未解决
  根据资料,中福实业为2007-2008年,经S*ST昌源重组而成。而有投资者质疑,公司已经重组完成4年,而重组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何至今仍未解决?
  根据中福实业2011半年报,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的非并表子公司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4027.29万元,账龄5年以上。
  据资料,中福发展(香港)公司为中福实业持股100%子公司,于2001年经香港高等法院宣布进入破产程序,该1.4亿元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发生在中福实业公司2007-2008年重大资产重组之前,公司目前对该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半年报还显示,中福实业重组前还存在担保连带责任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
  1998年公司为福建九州集团的500万元款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1997年公司中福发展(香港)公司为香港新中联有限公司6320.31万元(7600港元)提供连带担保责;
  1997年公司中福发展(香港)公司为香港中志公司498.97万元(600万港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投资者对此质疑,中福发展(香港)公司2001年即进入破产程序,至今已经10年,公司重组也已4年了,为何仍未清算完毕?难道说重组之前遗留的问题,现在就不用解决?而连带的担保责任,为何没有显示公司通过法律程序向原借款方索款?
  项目募资补充流动资金
  8月16日,中福实业的公告称,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控股股东山田林业公司向中福实业提供人民币4800万元的短期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2个月。山田林业公司对本公司此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年利率参照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确定为7.87%。
  尽管中福实业获得了48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公司的流动资金似乎仍然不够用。
  根据中福实业8月20日的公告,公司使用"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闲置资金12460.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而截止2011年8月19日,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尚未运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9月6日的公告显示,中福实业运用明溪恒丰项目的全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获股东大会投票通过。由此,中福实业共获得短期流动资金1.73亿元。
  投资者对此表示,明溪恒丰项目的全部资金被充作它用,则该项目何时才能动工?
  9月7日,中国资本证券网致电中福实业,欲进一步了解公司1.73亿元流动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以及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并未得到公司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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