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23218
- 帖子
- 154
- 主题
- 145
- 注册时间
- 2011-7-11
- 最后登录
- 2016-4-19
|
根据有关规定,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以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只要有人购买也可私募。
但是,请教各位高人,在证监会实际执行过程中,ST公司定向增发通过的可能性大吗?
顺便补充一下,该ST公司经营情况向好,预计今年盈利、明年将摘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