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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侠,在并购重组方面,我是个新人。有个项目的解决方案不太确定,还请各位不吝赐教。
1、A公司是省国资委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其职能是代省国资委行使出资者的角色。A公司拥有100%的某厂B的股权。某厂B是购买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
2、C公司也是省国资委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其职能与A公司相同。C公司之全资子公司D的经营行业与B厂相同,但D除了一块土地(该土地拟用于D之主营业务,未建设),D未有经营业绩。
3、现因A公司有重大涉讼事项,短期内无法解决,无法作为借壳上市的持股单位。因为无法保证其拥有的股权不会被冻结或拍卖。
初步解决方案:
1、走国有股权“招拍挂”程序,将A公司拥有的100%B厂的股权转给D,
2、拟借壳的上市公司向D定向发行股票购买D拥有的100%B厂股权,再向PE定向发行股票,所得资金购买D的那块地的使用权。
问题:
1、上市公司购买的100%B厂股权资产总额肯定超过上市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资产总额的100%,根据新《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B厂应持续经营3年,两年累计利润2000万(这个财务指标没任何问题)。那么,D取得B厂股权后是否应当运行3年?还是以该股权的同一控制人一直是省国资委为由,不用等3年,直接可以并购?有否相关案例?
2、D那块地也是人并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那么该土地在没有投入建设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满足2年2000万利润的指标?(没有投入建设,不可能有利润)有否相关案例?
3、上述解决方案有否问题?是否有更好的解决方案?
比较长,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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