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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资金超过25%的案例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25%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现实中案例基本都是募集资金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的案例。如果超过25%会有什么不良后果么?
   有没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资金超过25%的案例呢?

是个好问题,同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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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25%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是哪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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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自己回复哈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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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看到楼上说的那个答记者问了,可是之前遇到的案例,券商的意见都是不能超25%呢~
同问同好奇,是否有超过25%的案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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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无法超过25%,让发审委也审重大资产重组,那不是抢饭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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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印象中好像见过论坛里讨论一个超25%的案例,忘了哪家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超25%,求高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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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思考角度啦,很多非公开都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大股东以资产认购部分股份)+配套融资超过25%的例子,上发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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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发行对象是有限制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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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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