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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首限券商部分业务

即便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进入收官阶段,整改不力的券商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证监会机构部昨日决定,自6月1日起撤销世纪证券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许可。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证监会首次对券商采用撤销部分业务许可的监管措施。自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对不达标券商和违规券商出台的监管措施不断创新。此前,曾出现过的创新监管措施包括限制券商某些营业部业务、限制券商部分业务等,而撤销部分业务许可,显然也符合监管措施创新以来的脉络。
机构部昨日发出的《关于撤销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业务许可的决定》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且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按期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已严重危及公司的稳健运行。
为此,证监会决定自6月1日起,对世纪证券采取撤销证券自营业务许可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许可的监管措施,同时继续暂停世纪证券的承销业务,暂停受理、批准新业务,暂停批准其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
机构部要求世纪证券在7月31日前完成重组整改工作,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否则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处置措施。
去年7月,机构部曾决定限制世纪证券的承销、自营、资管等业务。
“对世纪证券的处理,最大的看点还在限制部分业务这种手段上。”业内专家表示,这种措施的逻辑是,根据净资本等监管指标的要求,哪些业务对应的监管指标不合格,就限制哪些业务,这样,在动态监管过程中既可以有效解决问题、控制风险,也可以不因一项业务的处理影响券商其他业务的正常运行。
“如果这个逻辑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建议监管部门干脆对券商各项业务实行‘单业务单牌照’模式的管理,这样可以随时根据监管指标发放或收回券商的单项业务牌照。同时,从创新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也能够满足未来建设券商金融控股集团的需要,方便券商金融控股集团设立专业子公司。”专家称。
而据记者从世纪证券有关负责人处得到的消息,世纪证券为达到证监会的相关指标要求正在积极努力,增资扩股资金已经到达有关方面的监管账户中,相关增资扩股方案正在向证监会上报,有待批复后尽快实施。该人士一再强调,公司一定在最短的时间内争取满足证监会净资本等各项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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