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小股东未分红的问题
下一主题:中外合资上市公司外籍个人股东问题
返回列表 发帖

销售游戏点卡,收入确认的方法?

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点卡卖出即确认
2、卖出后客户充值后确认
3、卖出后、充值后,消费了确认
4、卖出后、充值了、消费了,按照道具在使用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以上四种,一般采用哪种呢?会里或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不?

关于收入确认,要结合公司的业务模式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来判断,这个必须要达到收入确认的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记得“中青宝”公司招股书中对这一块确认模式描述的比较详细,楼主可参考。        

单单就这个问题选项,那肯定是最后一项才更接近。

TOP

个人认为第三项即可

TOP

1、点卡卖出即确认--------------------“预收账款”
2、卖出后客户充值后确认-----------“预收账款”,类似于安装阶段。
3、卖出后、充值后,消费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因为在这个时候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
4、卖出后、充值了、消费了,按照道具在使用期内---相当于卖设备的设备使用期,这个跟销售公司应该关系不大,无非是售后服务的问题。

TOP

中青宝原文:

"公司是通过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购买虚拟游戏装备、某些特殊游戏功能模块或为游戏在线时间支付费用的方式取得在线网络游戏运营收入。游戏玩家可以从公司的游戏点卡经销商处购得游戏点卡,也可以从公司的官方运营网站上通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手机支付以及银行转账等方式购得游戏点卡。
游戏玩家可以使用上述游戏点卡进入公司的运营网络游戏中进行消费(如购买游戏虚拟装备及其他特殊游戏功能体验或购买游戏在线时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历过两种模式向游戏玩家提供在线网络游戏服务并取得相关的收入:按在线时间收费模式和按道具收费模式。
在按在线时间收费模式下,公司按照游戏玩家在游戏上的在线时间折算成点卡销售净额确认收入。在按道具收费模式下,游戏玩家可以免费体验公司在线运营的网络游戏的基本功能,只有游戏玩家购买游戏中的虚拟道具时才需要支付费用。销售游戏虚拟道具所取得的收入在游戏玩家实际使用虚拟货币购买道具时予以确认。"

个人认为,不在点卡售出之后确认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点卡并不是公司产品,点卡销售不能认为是销售实现,只是一种预收账款的手段,真实的销售行为是玩家进行游戏,因此原因不是因为会计准则中规定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的确定.
个人想法,不一定准确,抛砖引玉,供大家讨论。

TOP

第三项即可,同时提醒考虑是否充值有有效期,到期了即使不消费也可以确认收入

TOP

赞成4楼的观点

TOP

盛大 网易他们是如何确认收入的呢?

TOP

第三个吧,个人观点

TOP

返回列表
上一主题:小股东未分红的问题
下一主题:中外合资上市公司外籍个人股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