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历史问题,如何解决
下一主题:营业执照丢失
返回列表 发帖

评估价值过高、多提摊销是否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1:以固定资产出资,两年后复核评估,确认出资时评估价值过高,股东以现金补充差额。应固定资产评估值高而多提摊销,从而减少公司利润,是否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2:以无形资产出资,两年后重新评估,确认减值,出资时评估价值与可变现价值的差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股东以现金补充。无形资产高估而多提摊销、计提减值准备,减少了公司利润,股东补充现金后,企业是否需要补缴所得税?股东补充的资金,是否视为捐赠收入,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曾有规定,对于因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对利润的影响,不能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只有国有特大型企业拿到税务总局的特别批复,才能抵扣所得税。
更具体的内容,可以去到岳华出的《计学措要》中看

TOP

返回列表
上一主题:历史问题,如何解决
下一主题:营业执照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