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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是否可以增发

现在二级市场低迷,钢铁行业整体破净,如果二级市场低于每股净资产,是否可以增发(公开、非公开,资产注入),如不行,构成障碍的法律法规是什么呢。

我先抛砖引玉,河北钢铁2011年公开增发,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按每股净资产价格发行,我个人理解是因为国资规定,不能低于评估价进行增发或转让。如果非国资呢,是否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发行?

再深入一点,如果上市主体是国资,但发行对象是国有独资(控股股东),进行的是资产注入,那是否就不构成障碍,(国家占了中小股东的便宜)

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净资产非常态,且只有那几个行业,从保护原股东利益角度分析,不能低于净资产发行。即便是国家也不行。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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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理解,如果公司的确有融资或者资产注入需要,在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存在法律障碍的。至于原股东利益,如果股东大会通过了,相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该是合法有效的。

PS:这种做法在境外应该是可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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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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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见“岳阳林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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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可以低于净资产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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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可行的同仁,是否可以提供依据或逻辑。如果股东大会通过,理论上个人不觉得存在侵害原股东利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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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国资增发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主要是考虑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非国资应不存在这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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