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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 第十八条多了严重两个字的讨论

《首次公开上市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创业板的中多了严重两个字,其中的含义是什么?

言下之意是放松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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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可以有解释回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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