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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FCFF概念

在计算FCFF时,书上的公式为FCFF=NI+NCC+INT(1-t)-WCinv-FCinv
假设我们说NCC=DEP, DEP和INT同样都有tax shield 为什么加INT时不向折旧那样全部加上,而要*(1-t)呢?

我说个例子吧,假设一个企业的收入为100,除去折旧和利息没有其他费用,折旧等于50同,而利息为30,税率为20%,固定资产和working capital 都没有变化,那么企业该支付的税收为(100-50-30)*20%=4,也就是说企业的FCFF是96, 因为这96可以用来支付债权人和股东。但如果用上面的公式计算FCFF=90,那6块就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的理解如下:不知道对不对,请老师指正!

借款之前,从股东的角度而言,现金流出的只有给政府的10元,FCFF是90=(100-50)*(1-20%)+50=40+50=90
借款之后,从股东角度而言,现金流出的是给政府的4元和给债权人的30元利息,此时的FCFF还是90=(100-50-30)*(1-20%)+50+30-30(20%
FCFF是把债权人和股东视为一个整体,因此借款前后的FCFF是不会变的。由于此时的债务不能抵税,所以还要把用来抵税的少给政府的6元再给政府,因此96元要减去6元变成了90元。

BTW,请问这个6元是以什么方式交给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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