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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淡出创投 引导基金力促天使投资

“原则上各地政府将不再直接由财政出资设立创投企业。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国家和地方性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母基金的形式再投资其他创投企业,项目导向则直指初创期创业企业和中小高科技企业,形成天使资本。”这是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了解到的,正在酝酿中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的大致框架内容。

据悉,已经有一些地方政府着手设立引导基金的财政预算,但相关政策还在探讨中,并未获国务院审批。
从直接到间接
“作为国资委的经营性资产,国有资本有保值增值的要求,这与创投高风险高回报的运作模式有些冲突。因此财政资金直接进入创投领域并不是很方便。比如进入和退出都需要经历股权登记变更等烦琐程序。”作为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的主要执笔人,中国社科院刘健钧教授在日前举行的“中国创业投资配套政策高层论坛”上指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就像酒引子一样,就是要拉动、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力量参与到创投企业中来。”刘健钧告诉记者,目前本土创投的投资额与外资创投还有差距,而本土创投的资金又主要来源于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力量还未得到完全激发。
据刘健钧教授介绍,成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后,财政资金原则上将不再直接设立创投公司,而是通过设立一定的合作条件将资金投资到其他中外创投企业中,这部分国有资本将以非经营性资产的身份进入,即不再有保值增值的硬性要求,“允许失败”。
“至于合作条件,目前的倾向性条件一是项目要导向初创期的中小高科技企业,同时创投还需要一定的业绩支撑,具有抚育这些早期企业发展的能力。”刘健钧表示。他还透露,目前还在酝酿成立创业投资的风险补偿基金,创投企业的部分损失可由补偿基金承担。目前具体投入到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比例还没有完全确定,但知情人士表示,估计是在40%左右。
据科技部火炬中心梁桂主任介绍,当前我国创投领域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是,投资进入时机偏后。很多创投资金都投向了比较成熟的处于发展中后期的项目,造成初创期企业的资本供给严重缺血。
现实难题
由于各地实际情况和财政实力不同,记者了解到,在设立引导基金方面,相关部门并不会作统一的硬性规定。“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成功的可操作案例,各地都在探索的过程中。”一位熟悉情况的创投人士告诉记者。
但据记者从一些已经和引导基金有过接触的创投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创投要想获得引导资金的支持还面临着一些难题。
深圳高特佳投资集团投资总监周绍军表示,地域的限制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与地方性的引导基金合作,对方一般只愿意把资金投资到当地,而对于创投来说,基于风险控制和投资组合的考虑,却又希望能够分散投资。“双方都是着眼于风险控制,但很难取得一致意见。”
另外,10月前后,有关部门曾专门下发了一个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征求意见稿给部分创投企业。目前取得的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为主要由财政出资设立,不以赢利为目的,意在引导社会资金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性资金,是一个财政政策而不是一个国资政策。创投人士表示,两者的区别在于国资政策从国有资产的角度出发,将注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优先清偿等权益,而如果作为财政政策的话,将主要是补偿损失,不计较收益等。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政府心思难侧。“在合作过程中,政府表明如果一旦投资失败的话,引导基金将享受优先清偿的权利,这对我们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一位与引导基金有过接触的创投人士告诉记者。
不过,对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引导基金设立创投企业,或把无偿使用的高科技创新基金当做有偿引导基金使用等情况,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郭向军在公开场合已经表示,会加强引导基金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包括财政部的预算和财务审核、审评决策与方案实施的分离、控制引导基金的参股比例和融资担保金额等。对基金的运用方向也会有限制,引导基金不得用于金融性融资,股票期货、房地产赞助和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也只能存放在银行和购买国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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