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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净资本计算公式 证监会确定合格券商硬标准

从21到48,怎样在现存的100多家券商中再找出27个“好孩子”,对于证监会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也成为11月初各地证监局要求辖内券商上交真实净资本测算表的原因之一。
21,是最新的“好孩子”奖状总数,是指由证监会花费一年多时间挑选出来的13家创新类试点券商和8家规范类试点券商。而今年7月份,某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座谈会又提出了“现有券商中48家可以,84家不行,其中34家要重组兼并”的券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从21家到48家,继续筛选“好孩子”的确艰难。某些业内的知名券商参加了10月14日的创新类评比,却也达不到资格。
于是,证监会在11月初向各地证监局下发了《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和证券公司净资本测算表,净资本将成为今后券商监管的主要指标。
根据要求,各地券商应在月内上交以今年9月30日为截止时点的净资本测算表,而且被强调“各公司所选用的相关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这非常好。”一家位于山东的券商老总表示,“早就应该这样了。净资本是证券公司净资产中流动性最高的部分,它表明证券公司可随时用于变现、以满足支付需要的资金数额,应选择净资本作为主要的监管指标。同时,正因为对证券公司风险的监管是个动态的过程,监管机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一个具有非常完备指标体系的监管框架来对证券公司的风险进行监管,只可能选择一个核心指标。”
《意见稿》开篇明义,推出了新的净资本计算公式。净资本是根据证券公司资产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扣减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证券类资产的风险调整-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扣减比例 /-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而在2000年9月份,证监会曾出台过关于证券公司净资本的计算准则,对各项资产的折扣比例作了规定,净资本的计算公式为:净资本=∑(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
在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各项如何计入净资本方面,《意见稿》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证券公司自营证券应按月、按单项提取跌价准备。证券公司的股票投资,按照股票的分类和流动性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扣减,股票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准的,应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扣减。对于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比例持有的股票投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在计算净资本时提高扣减比例直至全额扣除。
另外,证券公司应在净资本计算表备注中,按或有负债的性质,如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担保等,对公司的或有事项进行充分披露。有证据表明证券公司存在未入账的负债或账外经营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将账外负债从净资本中全额扣减。一家规范类券商研究所所长说:“很多证券公司股东甚至管理层都未必清楚委托理财总额到底多少,因为有些营业部都是自己悄悄签下的委托理财协议,属于公司账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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