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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上海国资》杂志邀请五位政府官员和学者,就“新国资”现象进行了小范围的研讨。作为上海国资杂志社举办的第一场“新国资圆桌论坛”的讨论主题,专家们对这样一个话题的兴趣和关注程度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而研讨的结果也使我们对这一领域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线索来自于上海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汪胜洋和本刊记者对江浙沪等地的调研。 “去年,我们在为长三角一带的诸多城市作规划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当某些地区传统意义上的国资已经在前一轮改制中基本退出的情况下,依然有大量的国资存在,但这些国资和传统国资有着明显的区别。”汪胜洋如是说。而本刊记者最近对杭州、苏州、宁波、无锡等江浙两省10家省市级国资委调研时,也发现了这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 甚至在某些城市,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些国资依然属于国资范畴,属于被遗忘的角落。 本刊记者与某地国资委官员曾有过这样一段有趣的对话:“目前你们现在国资存量还有多少?” ——“基本上都退完了,连粮食企业、电厂都退了。” “那边厢搞得红红火火的开发区呢?还有国资成分吗?” ——“哦!” 新国资的产生 可以断言,新国资是中国28年改革开放、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出现的历史性产物,而且随着改革的进展,新国资的总量在不断扩大,至少在现阶段如是。 上海浦东新区,一个从荒芜中诞生的现代化新城区,一个被视为国内样板的开发区域,如今又成为了中央首批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在16年的开发过程中,国资力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浦东开发初期财力有限、开发区发展期待大规模集中推进的形势下,新区开发采用了“企业导向”模式,即先成立国有开发公司,以政企合一、企业主导开发管理的方式,不依靠政府资金投入,通过土地“空转”滚动开发,快速带动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 在推动浦东开发的同时,这些国有开发公司也在不断壮大。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年底,在300亿的经营性国资总量中,陆家嘴集团、金桥集团、张江集团、外高桥集团、浦发集团等五家承担开发任务的集团占到88.10%,而各集团公司95%的资产和所属90%的企业又集中在房地产领域,尤其是土地开发环节。 专家认为,这些开发区国资,或者说承担了历史性开发任务的国资,大体上可以纳入新国资的范畴,而且也是比较典型的新国资表现形态之一,但也绝非惟一的存在形式。 “和传统形态的国资相比,新国资在功能的发挥、职责的承担以及与政府的关系定位方面都不一样。”汪胜洋指出。这些新型国有资产担负的各种职能,大都是基础性的或者公益性的,而不是像传统国企仅仅承担一般的生产职能和安全功能,其对产业的引领和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比传统国资更加鲜明。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制定计划,国有企业是工厂,其职能就是生产,相当于一个车间,不需要思考经营和发展战略。 而参照国际上国有经济的发展规律发现,二战以后,国外的国有经济出现了高速发展,法国、意大利等西方国家纷纷实行国有化计划。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国有化成为世界性潮流,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国有化步伐,这一时期可以说是全球国有化的高峰期,其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历史峰值。 和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主要承担生产职能不同,国外的国有经济主要承担着经济职能。从行业分布来看,国外国资大都集中在公用基础设施和某些基础工业部门,某些支柱产业和一些新技术部门,除了基本的生产职能,还担负起特殊的社会职能和国民经济调节职能。 可以说,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或者布局上是缺失的。而这一课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必须补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国有企业改革从搞好搞活国有企业,到整体搞好国有经济,再到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等等,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的改革和调整已从强调一城一池的得失,转变为更加关注国有经济的整体效益和效率,更加关注国有经济的作用和地位。 这一认识上的转变,直接催生了一种新的国资形态的诞生,我们将其称之为“新国资”。在某种程度上,新国资可以视为特殊的社会职能及国民经济调节职能与市场经济环境接轨的产物。 新国资是什么 新国资究竟是什么?应该如何界定?如何来判定新旧两种国资呢?目前国内理论界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在此次本刊举办的“新国资圆桌论坛”上,也没有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但与会人士达成一致共识的是,目前将国资划分为经营性、非经营性、资源性这一最为普遍的分类方法,并不能完全涵盖新国资的内容。 这或许也是前文所提及趣事发生的原因。 “最大的区别是老国资通常就是一般的竞争者,一个生产企业,而新国资要承担很多的政府职能,是不以盈利为目标的,这是第一个特征;另一方面,新国资是市场经济和国有经济的接轨,要以企业的形式运作,也就是说以企业为载体,但不以盈利为目标,以履行政府职能为己任,又不提供纯公共产品。”汪胜洋认为新老国资之间的分野还是比较清晰的。 以企业为载体,要求采用更多的市场经济的手段,体现的是与市场经济的高度融合;不以营利为目的,体现国有经济特殊性,和一般竞争性企业分开;不提供纯粹公共产品,是和财政分开,因为实际上有些公共职能是由财政支持的,比如军事、外交等,并不与市场接轨,无论是哪种经济体制下,都必须提供这些服务。 按照汪胜洋的推理,由此一来就形成了两个分析的标准,一个是市场化标准,一个是营利性标准。 按照营利性和市场化两维分析方法,可以进一步将国有资产按其市场属性划分为四类:一类是营利性和市场化的国有资产,称为竞争性国资,具体表现形式是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资产;第二类是营利性和非市场化的国有资产,称为垄断性国资,这部分国资主要表现形式是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领域的国有资产;第三类是为非营利性且未市场化的国有资产,称为名义性国有资产,这部分国有资产不直接反应市场价格和提供利益,主要表现为未开发的矿产、水力、土地等资源;第四类是非营利性和市场化的国有资产,称为功能性国资。(见图1) 其中,功能性国资即新国资。“也就是说,新国资可以定义为既不以盈利为目标(弥补市场不足),又是参与市场运行,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的那部分国有资产。”汪胜洋认为。 厘清边界 对于这种分类方法,苏州市国资委主任周志豪较为认同。 “就我们的实际工作而言,我觉得功能性国资,也就是新国资除了开发区的投入外,应该还包括自主创新等方面的国资投资。” 在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国资投入是政府意图的一种体现,它必须要有这么一块资本存在。目前,在苏州开发区投入当中,包括企业的厂房设备等等,国资投入约占三分之一,国有资产在开发区的功能性建设很重要。此外,自主创新方面的国有投入也是不可代替的,尽管国有投入不能替代研究机构,但是可以创造环境,例如产业园、创业园等等,都是高新技术的引导型投入。特别是一些比较大的高科技项目,比如在光电领域,昆山有一家龙腾公司,国资投入就比较大。 而浦东新区国资委副主任贾继锋则从另一角度诠释新国资概念。 “原来的划分方式把国资国企的概念限制得太狭窄了,这我和大家有同感。至于新国资,我觉得其本质是政府从资源到资产到资本的运作平台,从另外一个角度,它是政府经营城市的实施工具。” 这牵涉到政府目标和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如今,政府目标已经不可能通过计划经济形式实现,只能通过市场化的形式出现,这就需要一个企业化的载体。 从开发区的运作实践出发,贾继锋认为企业化载体一般有三种形式:政府性开发公司、纯粹性竞争性公司、还有一个居于当中的公司形态。而新国资可能适用的就是政府性开发公司,从而政府能够通过这一企业化形式,实现政府资源资产到资本的完整流转。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国有资产规划投资委员会常任委员杨建文认为,“新国资相对于老国资而言,应该具有不同于老国资的特征。新国资应该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特点的新型国有资产,这个最为基本的定义我赞成,而且认为非常重要。这个定义提出来后,会遇到一个问题:市场经济是追逐利益的经济,但国资具有经济性和社会性双重属性。是不是一部分国资体现经济性,另一部分国资体现社会性,这个判断需要斟酌。退一步讲,即使一部分国资不以企业自身营利为目的,也还是要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因此不能简单地讲非营利。” 此外,杨建文还认为,新国资还应该具备几个特征,或者说需要增加几个限定:一是“符合国资功能转变需要的新型国有资产”。改革开放前,国资的功能很简单,也很明显,就是生产功能(满足人民消费需求)和安全功能(满足政权巩固需要),但在转型时期,工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现代化的任务同时并存,对国资提出了新的要求,国资的功能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引领工业化,规范市场化,适应国际化,促进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这些是国资在新时期应该具备的新功能,应该承担的新职能,应该发挥的新效能。“我认为,只有具备这些新功能、新职能、新效能的国资,才能称之为新国资。” “二是符合提升我们党和政府执政能力需要的新型国有资产,这一点在我们发展的现阶段特别需要强调。”杨建文指出。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由于缺乏经验,跨越式非均衡发展过程中也累积了不少社会经济矛盾,这些矛盾并不能指望民资或外资来解决,也不能全部通过财政来解决,尤其在我们的公共福利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完善的时候,国资是政府协调、缓和、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工具。现在强调建设和谐社会,还得靠国资。国资采取什么形式才能更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研究。但这种具有新形式发挥新功能的国资,就是新国资。 “汪所长提出的开发区国资,是一种具有新形态和新功能的国资,我认同这是一种新国资。但需要强调的是,这仅仅是新国资中的一种形式。”杨建文提出。 新国资的监管和转型 【《上海国资》“新国资圆桌论坛”主持人语】 无论是本刊记者在江浙沪等地国资系统的走访调研中,还是在和国资领域研究学者的探讨中,抑或是在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人士的交流中,一提及新国资的话题,无不引起内业人士强烈的兴趣和讨论的欲望。当《上海国资》发起“新国资圆桌论坛”的时候,受邀的学者和官员均推掉了繁忙的工作,欣然与会,无一例外。 在平等、互动的圆桌会议形式的研讨中,围绕新国资的概念、成因、监管、转型等问题,五位专家畅所欲言,或从实务经验、或从理论层面对其进行了精彩的诠释。现将此次研讨会的部分精彩发言选编如下,使读者能够共同交流和分享其中思想的碰撞与火花。 他们分别是:上海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汪胜洋、江苏省苏州市国资委主任周志豪、上海市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建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副主任贾继锋、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效门。 汪胜洋 当市场环境成熟之后,具备了营利性资本进入的条件之后,或者私人资本力量足够的时候,这时候功能性国资就应该及时转型,要么撤出转向新的功能性投资,或者多元化转化为竞争性国资。 周志豪 新国资本身应该是动态发展的概念,我们比较认同的是,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国有经济的功能是不一样的。 杨建文 新国资还应该具备几个特征,或者说需要增加几个限定:一是符合国资功能转变需要的新型国有资产,二是符合提升我们党和政府执政能力需要的新型国有资产,这一点在我们发展的现阶段特别需要强调。 贾继锋 就浦东新区新区开发公司的实践而言,在目前的发展形势下,新国资的定义和功能意义何在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周效门 我们应该不是仅仅为了创造一个新名词而提,而应该是为了警示,这是最重要的。 要预防老国资的问题出现在新国资上,谨防新国资变成老国资,谨防一些老国资的沉沦之路在新国资领域重演 不仅仅是概念 周效门:无论定义怎么下,实践中,新型国资的大量存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现在提出新国资这一概念,是一个理论创新,涉及四个问题,新国资的概念,为什么提,背景是什么,有哪些实践指导意义。首先要明确的是,我们应该不是仅仅为了创造一个新名词而提,而应该是为了警示,这是最重要的。 我们在现在这个阶段为什么要研究新国资,只是一个理论创造呢?还是为和谐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后者显然更重要。其实,从本质上说,新国资是原来的国资通过市场运作而产生的新的形式。因此在研究新国资的时候,尤其是在开发区这块, 应该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 周志豪:我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谈谈对“新国资”的认识。 在前天我们开的“十一五”规划论证会上,大家争论了一番,觉得搞好国资工作确实不容易。现阶段国有经济应该在哪些方面起作用,大家认为还是回到了功能性方面。我们用了三句话概括国资发展方向:一是突出发挥国资的功能性作用,二是积极发挥国资在公共性领域的作用,三是在经营性领域,国资还要适当地发展。 同时我还要强调一点,尽管改制改革一直在进行,但实际上我们国资从账面上不仅没有减少,还在增加。这两年,苏州市区的国有资产从传统产业中退出了近50亿的规模,但在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等方面的投入还不止50亿。所以,尽管国资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特别是企业数大幅度下降了,但是绝对值没有下降。 贾继锋:就开发区而言,“新国资”应该主要是指政府性开发公司这种企业载体。它充当的角色就是政府(某些)职能的实现平台,政府资源向资本转化的通道,政府服务功能的实现工具。 这类新国资的运行特点之一是政府决策,企业操作,也就是“白手套”概念。所谓“白手套”,是一个政治术语,当不允许和别人直接用手接触的时候,就戴上白手套以后和别人接触,这类新国资就类似于政府的“白手套”。比如说有部分企业并没有实际运作功能,就是投融资工具,是政府和银行打交道的工具。 作为开发区运行中实现政府功能的工具,以前有一种认识,认为政府性开发公司不需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一个总经理,现在叫执行总裁。而现在提倡在国有独资公司中也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实际上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开发公司不仅要完成政府意图,还要在市场化运行中取得相应利益。 需要指出的是,新国资并不是不能够盈利的。以前搞大开发的时候是做了再说,比较粗放,从而会产生亏损或者高负债。实际上,这是开发模式和运行模式没有设计好所造成的弊端,并不是必然的。应该要先把营运模式设计好,责任边界确定好,开发公司完成多少任务,盈利从那里来,需要取得多少政府补贴,需要注入或变现多少资源,衍生产业服务链能够从市场取得多少盈利,最终如何平衡,都要考虑清楚,计算在内。园区开发投入确实是长期的、巨大的,但是不等于不盈利。在国外,很多开发区域的开发规划都是以5-10年为周期进行投入产出平衡,有些到第十年才开始有收入,照样有企业愿意参与,而且还能获得资本市场大量资金的支持。当时各地政府搞开发区的时候,需要国资前期的大量投入,形成了政企合一的开发模式,这主要是因为当时社会环境和企业发展不成熟,没有合适的承载体,而现在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了。这一点需要新的认识和定位。 新国资的监管 汪胜洋:按照我们分类方法,新国资实际上就是指功能性国资。对不同类型的国资进行监管应该是有所区别的,管理的度是很重要的。但是如何去把握这种度呢?目前仍然需要探索。 而且对于新国资的监管问题,地方上面可能更为重要。在国务院国资委的层面,对于功能性国资方面并没有很大关注,因为它管理的大都属于垄断性企业,不存在功能性国资这方面问题。新国资主要来说还是集中在地方。因此,只能是地方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周效门:新国资的监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大家都知道,老国资的发展和管理目前存在很多问题,所以要不断改革、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我们要预防老国资的问题出现在新国资上,谨防新国资变成老国资,谨防一些老国资的沉沦之路在新国资领域重演。 刚刚说到开发区是新国资的重要表现形式,有的开发区发展很好,特别是国家级开发区如张江,漕河泾开发区,他们在促进产业结构提升,推进上海向服务型经济转型方面,发挥了了不得的先锋和示范作用。但是有的开发区搞的很差,形态规划乱,功能定位低,实际上是国有资产的严重浪费。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难就难在一些中小开发区的乱上,这个现象就和老国资以前普遍存在的弊端没有两样。所以我们现在研究这个问题要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要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结合起来。 周志豪:对于新国资的监管,确实需要摸索。例如在考核方面。 如果参照汪所长的分类标准,新国资的效率应该是较低的,因为新国资实际上要承担很多政府性的功能,需要服从地方发展大局,营利并不是考虑的首要因素,有时候明知道效益不高的也要投。而且即使有盈利,有些项目开头几年不盈利,要到后面几年才盈利,又应该怎么考核。 目前的考核体系还是适用于传统国企的那套标准,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年度考核,保值增值率是一个主要的指标。所以我觉得对新国资的考核应该研究新的考核体系。 另一方面,我们最难做的,还有怎么样使新国资在工作中做到既完成政府功能,又能够实现自身的良性循环,怎么掌握这个度。否则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新国资缺乏自身的造血功能,那能不能做长远尚成问题。 贾继锋:新国资的管理和监督,确实非常重要。因为任何一个企业只要出生,它都会变成一个利益主体,具有扩展自身利益的本能冲动。所谓“新国资”为什么会出现老国资的弊端,因为它是一个利益主体。而如果政府单纯采用行政手段来对待这样一个市场化的主体,就会产生很大的矛盾。企业自身利益就和政府的目标产生利益冲突,企业在完成政府交办任务的同时,会千方百计维护自己的利益,把国资变为小团体所有,在这一点上它和老国企是一样的。 开发公司这种“新国资”,与老国资不一样的是与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两位一体,政企不分,所以监督特别困难。它拥有一些政府赋予的特权,拥有垄断资源,可以把大量资产变现,变为小团体所有;另一方面当它和政府算账的时候,又反复强调自身的市场特性,说为政府作了多少事,政府应该补贴多少等等,反正是想尽办法寻找理由和政府讨价还价。当然,与政府的这种博弈在任何国企都会存在的,只是表现形式有点不同。 至于考核,我觉得我们现在的考核制度应该更切合实际情况,实行分类考核。比如对纯粹承担政府职能的企业,那么就按照事业单位一样来管理、考核,依据完成项目的质量来考核;如果是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就按照市场化规则来考核;如果兼有两方面的职能,那么可以按照项目分类考核,承担政府的什么项目,政府给了多少补贴,可以划清边界、锁定成本,考核它的运作能力、管理水平、完成效率等等;其他可以市场化的业务都按照市场化标准考核。 新国资的转型 汪胜洋:我想谈一下转化问题,虽然按照营利性和市场化两条标准将国资分为了四类。但是在实践中,它们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类型的国资之间是可以转化的。 例如名义性国资也能转化为功能性国资,我们很多开发区都是这样转化的。还有,科教文卫很大一块可以进行市场化运作,现在正在做,但是这有很多争论,这里面有一个判断问题,比如是不是市场化过度啊,是不是有可能给老百姓带来负担啊。但从政府来说,不以营利为目的,科教文卫领域资产在转化过程要规避过度市场化,只不过市场化运作来创造更好的环境,比如说我们要搞一个科教园区等等,这些并没有问题。 而功能性国资资本化程度很高,也能转化成竞争性国资,只不过由不以营利为目的变为以营利为目的而已,它时刻能转。 在发展初期,市场环境尚未成熟的时候,由于私人资本投入效率不高,或者私人资本力量不足以投入的时候,新国资,也就是功能性国资进入;当市场环境成熟之后,具备了营利性资本进入的条件之后,或者私人资本力量足够的时候,这时候功能性国资就应该及时转型,要么撤出转向新的功能性投资,或者多元化转化为竞争性国资。 汪胜洋:功能性国资转型的例子并不罕见。比如说房地产,原来各地方都有房地产公司,类似于住宅办之类功能,它主要是房地产改造,为居民服务等等。但随着房地产的发展,市场日趋红火,当住房问题基本上依靠市场解决时,原来政府的住宅办、房地产公司所承担的政府职能也随之消失,原来的功能性国资就转化成竞争性国资了,还可以再进一步考虑国资退出的问题。 否则,如果还是以功能性国资形态存在,而不是视同一般市场主体对待,不仅容易产生官商勾结的弊端,而且也是与民争利。比如在地方政府手里拿地,市场化企业肯定拿不过它,但是它造的也是商品房,追求的也是盈利,这就不合适了。 又比如开发区。在初期,基础设施投入很大,盈利周期很长,没有私人资本愿意去投,也没有能力去投,就需要政府投入。但开发区的运作是有生命周期的,前期是功能性运作,到成熟期,政府职能大大弱化了,开发区也大都采取市场化方式来运作。如果这时候,还是不允许私人资本进入,还是卡着位置,这样就会发生很多问题。 这样一来,一般有两种情况,要么企业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由于还是老的体制管辖着,会产生“我们赚了这么多钱,但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的抱怨;另外一种就是在内部搞一些小的多元化,最后形成与民争利,甚至把一些区域里面的垄断利润就化为己有了。当然,很难讲他们是垄断性企业,但实际上在小的区域里面,利用政府的优势形成了在小的区域里面的垄断。 例如园区服务这块,有些开发区就在羞答答地搞市场化,为什么呢?因为园区开发得差不多了,就靠这些服务挣钱了。目前很多园区服务搞市场化,实际上下面不愿意,但上面还是要搞市场化,而且还是部分的市场化,几个人说好,大家持点股,到时候分分红,就把垄断利润化为己有了。因为开发公司还是他们管着,可以决定这块 蛋糕就只有我们来吃,别人不能抢。这会带来两个问题:第一效率是否有市场化企业高,第二这些利益都带有些官商勾结的成分在里面。 贾继锋:新国资确实是与其承担的新功能密不可分的。对于开发区来说,在发展初期首先要塑造环境,功能的完善,这严格讲是一个政府职能,首先是七通一平等,需要提供区域的配套服务。这些都需要大量的投入,要沉淀大量的建设资本。在十多年以前,一方面私人资本力量不足,另一方面投资回报期比较长,国资进入是唯一的选择。而且在开发区的发展中,国资在产业进入的范畴很宽泛,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功能就从那里进入,比如服务功能,连饭店、招待所都是国资的。那时候提倡成为“园区服务的集成商”。 但是现在浦东的开发进入到目前的阶段,要求的是园区服务细分化、专业化,要尽可能地社会化,这为社会资本进入园区创造了环境。 “园区服务的集成商”的内涵必须要作重大的调整,不能把所有的服务都“集成”在国资手中,形成事实上的垄断。 就开发区而言,很多新国资,也就是政府性开发公司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做到政企分开,逐渐把他们所承担的政府功能剥离交还给政府。一旦还它企业本来面目,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比如园区开发任务中,企业到底承担了多少政府职能,是不是必须要自己承担,能不能向社会分包?分解到最后发现是所剩无几。从征地开始,七通一平等任务向来都是由开发公司来承担的,但实际上现在我们很多项目都可以外包,包括征地工作,都可以外包。政府项目完全可以设计成项目包,以契约化的方式向社会招标发包,这样,建设成本会更低,效率会更高。 所以说,就浦东新区新区开发公司的实践而言,在目前的发展形势下,新国资的定义和功能意义何在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杨建文:新国资的概念确实应该包括功能性这一点。但是功能性的特征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内涵和特点,而在发展过程中,这个功能内涵和特点又在发展变化,需要定义新的功能。一旦对于功能性要求发生变化,原来的新国资也就不应该继续以新国资的名义存在了。 贾继锋:目前,浦东发展最重大的任务之一就是综合配套改革,而综合配套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一旦我们还其企业本来面目之后,这些政府性开发公司就和市场上企业是一样的,只不过它的出资人是国资。我们对他们,只需视同一般企业,不必考虑它的出资人是什么,只需要考虑的是效率。 我们现在提倡,政府与企业实现契约化关系。政府交办任务的时候,先把责任界限界定清楚,修一条路或开发一块地,由于企业要亏损,必须事先明确补贴多少,什么时间什么形式予以补偿。如果国有企业说做不了,就可以对外招标。有个项目,原来预算1个亿,企业讨价还价要1.2亿,结果对外招标,7000万就搞定了,项目完全达到了政府的要求。 因此将来政府要高效率完成任务,应优先考虑对外招标,指定由政府性开发公司来承担项目的方式,只应是补充手段。当然,“新国资”存在的意义仍然非常大,一方面出于经济(或政治)安全考虑的项目,其次就是政府认为情况复杂的项目,不宜投放给市场的项目。但在随着开发区高度成熟之后,新国资就不得不面临转型了。 另外,由于宏观政策的转变,土地现在不能直接注入开发公司了,这对这些政府性开发公司的冲击很大,甚至面临生存危机。浦东现在由一家土地控股公司专门从事土地的一级开发,而其他开发公司和社会上其他企业相比,除了已有的政府注入的土地资源,已经没有太大优势。此外,在金融方面,在原来企业还可以做一级开发的时候,由于有土地证还有银行愿意开口子贷款。但现在不行了,一方面没有土地证,另一方面对于房地产的融资也管理得很紧。 近年来,浦东很多开发企业自己主动积极要求转型。在目前的发展形势下,这些开发公司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园区开发结束,就将政府职能收归,公司就关门;另一条是在园区开发中寻找自己新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实现转型。而我们也鼓励这些原属于新国资范畴的企业进入某些具有发展前景的产业领域,特别是浦东继续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鼓励培养一批专门的、懂行的人才,和国际接轨。例如,我们就鼓励浦东的新国资进入会展管理领域,实现自身转型和发展。 一旦新国资转型之后,区域开发的功能性就大大弱化了,政府开发性公司实际上就已经转化成产业性公司,脱离了新国资范畴。因此,我认为“新国资”的提法是在某一个特定历史时期,某一个特定的环境,甚至某一个特定区域中体现的,而且他们的功能也会不断转变。 汪胜洋:浦东的国资管理水平比较高,理念很先进。在发挥功能性国资方面已经有了一些实践,取得了一些经验。功能性国资的发展是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是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国有经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力量相对较强的地区,功能性国资应该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相对于改革开放初期还没有找到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方式相比,功能性国资的发展证明了当前的国有经济找到了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方式,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和新的职能。应当讲,新国资问题的探讨必然有助于我们理清国有经济、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方面的很多认识问题。 周志豪:新国资本身应该是动态发展的概念,我们比较认同的是,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国有经济的功能是不一样的。在新的阶段出现的新的国资形态,能够市场化运作的还是应该市场化,这有一个效率方面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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