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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无缘分羹券商重组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9月中旬宣布暂停外国金融机构投资国内证券业。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同时还宣布,这项禁令实施的时间可能持续略多于一年。随着这条禁令的出台,媒体关于"中资券商集体沦陷"的争论立刻消失无踪了。
事实上,此前只有三例外资参股国内证券公司的事例,其一是2003年湘财证券和里昂证券合资成立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二是2004年高盛以承债的方式成立了高盛高华证券公司,高盛持有高盛高华证券公司33%的股权;其三是瑞银集团获得了重组后的北京证券20%的股权。
去年9月,瑞银集团宣布,其参与的北京证券重组方案获得了国务院同意,瑞银以17亿元人民币的投入,在清理掉历史包袱的同时,获得了新北京证券20%的股权,占有一半的董事会席位和管理权。
证券公司一直是国际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一个重要投资目标。不久前,里昂证券首席执行官乐民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经表示,里昂证券有兴趣继续对国内的证券公司进行投资,里昂证券正在与国内的一些证券公司接触。
而瑞银集团的成功更是刺激了国外金融机构参股中国经营业绩不良的证券公司的热情,如美林(Merrill Lynch)、JP摩根(JPMorgan)和花旗集团(Citigroup)等外国投行,一直在寻求与其他中国券商成立合资公司。而中国的很多证券公司为了解决眼下的困境,也频频和外资金融机构接触。一时间,外资来势凶猛。但紧接着他们就遇到了眼下的这条禁令。
外资欲克隆北京证券重组模式
在重组北京证券和将北京证券出售的过程当中,建银投资公司起了很大的作用。北京证券重组过程的大致是,成立新证券公司受让老证券公司原有的证券业务和相关资产。在此框架下,建银投资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和重组对象的实际情况,对重组方案进行不同的细化。
重组之后的北京证券注册资本金仍然和原来一样,被定为15亿元,但过去老股东的股权进行了缩股,由原来的每股1元降到了每股0.3元,原北京证券的15 亿资本金只留下4.5亿元。经过改组之后,原来的股东仅占新公司30%的股权。剩余的股权暂时由建银投资持有,由建银投资再寻找投资方,进行转让。
在北京证券重组的过程中,建银投资将新北京证券剩余70%的股权又转让给了三家公司--瑞银、国际金融公司和中粮集团,它们分别获得20%、5%、 45%的股权。其中,瑞银为获得这些股权出资17亿元,14亿元是偿还建银投资此前为北京证券垫付的再贷款,其余3亿元作为资本金。
这个方案特殊的地方在于,瑞银不是直接向北京证券注资并获得股权,而是间接从建银收购了新北京证券的股权,当然付出的代价也更高。之所以采取这种间接收购股权的方式,是因为管理层更认可这种方式,认为这样可以避免国内券商的资产被贱卖。
新北京证券除承销债券、股票业务外,可以从事经纪业务、提供个人投资管理服务。业内人士表示,新北京证券成立之后,将是中国首次准许外资机构拥有内地证券公司的管理权,也是拥有全面证券经营牌照的首家外资机构。此前有消息称,瑞银未来有意也有可能获得新北京证券49%的股权。
由于通过收购股权,瑞银获得了全面证券经营牌照,这正是很多外资券商梦寐以求的。因此即便是这种外资间接收购且出价更高的方式,也仍然为外资所青睐。后来JP摩根试图进入辽宁证券的过程中就希望借鉴这种方式。辽宁省的大连证券、鞍山证券已经先后倒闭,这之后辽宁证券在经营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巨大的资金黑洞,辽宁省政府无疑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辽宁证券的问题,让本省在证券行业还能够保留最后一点份额,于是对于重组辽宁证券非常积极。JP摩根希望先获得辽宁证券25%的股权,具体的介入思路是延续北京证券重组的模式,请国内的金融机构来担任"过桥"的角色,然后JP摩根来收购股权。
此后,又传出花旗集团、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试图用类似方式进入湘财证券的消息。
未来同台竞技不可避免
然而,外资进入券商重组领域的行动,很快就遭到了国内金融界人士的强烈反对。外资金融机构收购券商股权的行为被拿出来和QFII抄中国股市大底的行为相提并论。有证券业人士就指出,当国内证券公司普遍出现经营困难的时候,外资金融机构趁机进入,尽管他们出的价钱要稍微高一些,问题券商的老东家数着钱还挺高兴,但从全局的角度来看,也难免有点趁火打劫的嫌疑。
而且外资进入券商重组领域,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券商综合治理的进展。有迹象显示,在整顿券商的过程中,有一些存在问题比较多、风险比较大的证券公司,急于引进外资的目的是想用这种方法来掩盖公司存在的问题,逃避本来应该承担的责任。
当然也有人表示:"羊群里放进一只狼来,羊就会健康了。"外资进入带来新的理念和技术,并带来对现有制度和法规的冲击,会促进整个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让外资参加个别中小券商的重组并无大碍。
尽管对于外资介入券商重组存在着多种观点,不过从去年年底开始,中国证监会就再也没有批准过外国金融机构投资国内证券业。中国证监会是希望国内证券业的整顿重组工作结束之后,再允许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开展业务试点。而按照计划,国内的证券业的整顿重组将于明年10月份全部完成。
按照中国加入WTO的协议,在加入WTO过渡期结束之后3年内,允许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拥有不超过1/3的少数股权,合资公司可从事A股承销,但不得进行经纪交易。这就表示,目前个别外资金融机构已经超过了我国加入WTO谈判时对这个领域的时间承诺,已经在中国获得了提前开展相关业务的权利。
据记者了解,虽然外资入股内地券商的事暂时停顿,但并没有打消外资金融参股国内券商的热情。而国内的很多券商也仍然在和国外金融机构保持接触,并且一些有引资打算的券商,目前正在准备和外资金融机构进行价格谈判,等到综合治理结束之后,监管部门对外资参股解禁,就开始开展增资扩股的工作。
因此相关的禁令也仅仅只是推迟了外资进军中国内地券商的时间而已。随着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未来中外资券商同台竞技的局面将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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