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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本报获悉,最新大幅修订过的新版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定稿,只等提交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对本报透露,原定于上半年公布的新版《目录》之所以推迟至今还未露面示人,是因为此番调整内容较大,各方的不同意见也比较多。新版《目录》的修订由发改委外资司牵头负责。 此前一天,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胡景岩也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修订 《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根据国家吸收外资投资的实际情况,有一些领域、有一些情况会发生一些新变化。 上述发改委官员表示,在新版《目录》中,内外资政策的融合是一个重点。 所谓内外资政策融合,是指内外资企业有一个平等的政策环境,同时内外资之间有合作互动,包括资金、尤其是技术方面的合作互动。 如何在内资政策和外资政策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是《目录》修订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2008年施行的新 《企业所得税法》给内外资企业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税收政策环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部部长赵晋平说,今后,外资政策会逐步按产业政策和地区政策来引导,而不是区分中外资企业的政策。不论中外资企业都要按照这个产业指导目录来投资。 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逐渐开放的进程,外资在中国有了更自由的、低门槛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多的外商企业在中国选择独资建厂或直接并购中国企业,而不是 “合资”形式,内外资企业之间的互动合作越来越显得迫切。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说,吸引外资不是目的,是手段。一直以来,在外资政策上这个思想并没能体现,更没有突出。他指出,中国各种吸引外资的鼓励政策,不只是为了把外资企业拉到国内,而是要通过外资的进入和经营,促进内资企业的发展。 赵晋平认为,从这个角度来讲,政策导向应更多鼓励外资企业去合资,而不是独资。 在《目录》修订上,很多学者提议,或出台一部外资并购方面的产业指导目录,或将并购方面的政策信息落实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他们认为应该成立外商投资联合审查委员会,依靠行政审核保护产业安全。 现行的《目录》是2004年的修订版。国家发改委从2006年初开始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当时曾明确,将先进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生物产业、装备制造业等行业的鼓励类条目;增加鼓励类目录中服务业的比重;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同时,将部分敏感性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行业,列入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条目。 为了保证《目录》能充分体现内、外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发改委与商务部在今年3月共同举行过座谈会,听取部分跨国公司对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工作的意见,此前也曾集中讨论内资企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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