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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国资流失的3种方式

虽然中国在境外有大量的国有产权,但是这些产权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情况却不容乐观。造成境外国资流失的原因是多样的,可以归纳为以下3种:
制度差异
在竞争性行业中,企业投资决策失误在所难免,但国有企业是在财政和银行软约束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些经营者或主管领导“情况不明决心大”,为“营造自己的王国”,或为创造“政绩”,不惜用纳税人或债权人的资金去从事高风险投资。有的企业自身实力不强、国际化经营能力与经验不足,也不具备所有权优势,加上对海外市场缺乏深入了解,盲目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种由于扭曲的企业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曾经十分突出。
案例:首钢收购秘铁
1992年,北京首都钢铁公司斥资1.18亿美元收购秘鲁铁矿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出于与当地工会组织搞好关系的良好愿望,首钢邀请他们到北京参观访问。这些工会领导人返回秘鲁后提出,要按照中国社会主义企业的模式给秘方员工增加福利。首钢在不了解当地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同企业工会组织签订了多达35项的福利条款协议,同意给予首钢秘铁职工及其家属全部享有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居住和免费水电等福利待遇。这些要求不仅远远高于秘鲁法律的要求,而且高于发达国家和我国法律的要求,企业为此付出了高昂的成本,成为企业日后发展的不能承受之重。
监管缺位
投资主体治理结构不健全也是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许多大型国企对境外投资的监管主要都是通过财务监控和人事控制来实现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许多境外投资企业规模比较小,在治理方式上都采用了尽量简化的方式,比如境内母公司派驻境外投资企业的负责人同事可能兼任公司的财务总监,即使没有兼任,境内母公司派去的财务人员也很容易与境外公司的负责人串通一气,侵吞国有资产。最常见的就是境外国资企业在财务资料上作假。
案例:中航油事件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的海外控股子公司,其总裁陈久霖兼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新加坡公司在取得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授权后,自2003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此期间,新加坡公司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2003开始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这是一种如“押大押小”一样的金融赌注行为。但陈久霖“押了小点开盘后却是大点”。
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新加坡公司从事以上交易进行了一年多,自2004年10月26日起到事发为止,中航油账面实际损失和潜在损失总计约5.54亿美元。而中航油一直未向中国航油集团公司报告,中国航油集团也没有发现。从帐面上看,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资产状况不仅良好,而且透明度非常高,甚至还被评为2004年度新加坡透明度最高的公司
直到保证金支付问题难以解决,经营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新加坡公司才向中国航油集团公司紧急报告,但为时已晚。
贪污腐败
一些海外公司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完善,给内部人控制、违规操作和化公为私以可乘之机。问题出在海外公司,其根源却在投资主体的内部管理机制。有的企业投资兴办的夫妻店式的贸易公司或“窗口公司”,往往兼有企业海外招待所和小金库的“功能”,有的投资主体允许海外机构以避税为名搞两本帐,以谋取小团体的利益。这类企业出了问题母公司也不敢或无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虽然此类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但因为境外国资恰恰是大量以这种形式存在的,已经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这方面的案例最多,影响也最大,而且相当普遍。因此,这种类型的境外国资企业也最早受到处罚。
案例:天龙集团贪污公款
1999年10月13日上午,广东省天龙集团公司总经理(副厅级)谢鹤亭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谢鹤亭是建国以来广东省被枪决的贪污犯中贪污数额最大、级别最高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此案也被称为“境外国资监管第一案”。
为了用钱方便,谢鹤亭在香港成立了“日明实业有限公司”,自任该公司董事长,并委派一名亲信出任总经理。作为广东省天龙集团公司的驻港企业,“日明”变成了谢鹤亭个人的“钱包”。
在“朦胧管理”思想指导下,谢鹤亭撤销了公司的审计部门,将审计的职能合并到财务部,致使审计职能形同虚设。由于失去了必要的审计监督,直至1995年6月广东省审计厅工作组进驻天龙集团公司,谢鹤亭贪污行为才被发现。经审计组核实,谢鹤亭的重大经济犯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亿多元,资金沉淀5.45亿元,天龙集团公司资不抵债4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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