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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管理委员会酝酿“出世” 年底或将明确

近日,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在第三届国际金融论坛上透露,中国正在尝试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之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适应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的需要。
本刊记者随后了解到,央行已经会同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起草一份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议案,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以国务院下属常设机构的方式设立国家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国家金融战略、制定各个金融领域的具体发展战略和金融混业经营的监管。
"目前,大的方针都已经确定,正在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证券市场周刊》,"议案拟订后将报国务院秘书局,在今年年底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交讨论,最后中央将在听取各部委和金融机构的看法基础上,确定成立金融监管协调机构。"
呼之欲出
"早在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就有提出金融监管协调机构的建议,当时考虑时机不成熟,也就搁置下来。"央行内部一位人士表示,"随着今年年底中国按照WTO承诺全面放开金融市场,国内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也逐渐形成,迫切需要推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虽然中国银行业目前还在实行分业经营和监管,但是知名战略管理专家刘琪洪谈道,"为了保持和这些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平等竞争的需要,国家只能默许国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综合经营。"
近年来国内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蔚然成风",一些大企业集团和银行、保险机构等都在谋划建立自己的金融控股集团。而目前分业监管体系下,对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如由于缺乏实质性的监管协调,金融控股公司常有机会利用管制差异进行监管套利,规避管制以实现监管套利最大化;目前单一的监管机构已经对"集团控股进行混业经营"这一组织架构所带来的特殊风险监管力不从心,德隆集团出现的问题就是例子。
不仅是现实在挑战现行的监管模式,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内在需要也对监管模式提出新的要求。
"金融市场应该是统一互联的,这样才是有效率的。" 一位金融资深从业人员谈道,"但现在分业监管的模式却是以监管权力划分为特征--''铁路警察各管一方'',变相割裂了统一的市场,近年来,这种迹象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越加明显。"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曹红辉教授认为,现行各金融监管机构彼此间的不协调与监管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与部门利益有关,这使得它们在涉及宏观经济调控的货币政策制定、银行业改革、金融机构的审批和管理、以及一些金融品种的开发等大大小小问题上产生分歧和争议,增加了政策协调的复杂性,降低了政策的决策效率和执行效果。
从虚到实
据了解,目前监管部门间主要的协调机制是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会议成员由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的主席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并邀请央行等部门参加讨论和协调有关金融监管的重要事项、已出台政策的市场反应和效果评估以及其他需要协商、通报和交流的事项。
"三大监管部门如果能够很好地进行沟通、交流,那么对于解决监管交叉地带的业务问题会起到很好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锡军说,"但是,目前三大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并没有达到比较默契的程度,甚至有些暗中''较劲''。""各个监管机构往往都只站在自身的利益和立场考虑问题,本位主义思想比较严重。"
近日保监会对于建行上海分行的罚款事件(起因缘于建行上海市第五支行在保监会保险中介专项现场检查中拒不提供相关业务资料)更是将彼此之间的监管冲突暴露无遗。"按照目前的形势,保监会的罚单很可能难以执行。" 金融业一位资深人士感慨道。
社科院法学专家、博士生导师刘峻海也谈到,目前监管部门各自的利益诉求还使得他们普遍重市场发展、轻规范,这不仅无利于金融市场长久发展,而且还会损害监管的独立性。必须考虑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树立 "发展是目标,规范是前提,法制是基础,和谐是关键"的监管理念。
专家们认为,目前的监管协调机制的症结在于它只是松散的组织,没有决策权,因此很多决议的结果难以真正落实。因此,在今年六七月间,中央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未来监管协调机制需要建立怎样的机构征求金融界、学术界及有关监管部门的意见时,主流的看法都是尽快推行和成立具备直接管辖权和行政效力的常设机构。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发表文章称,该机构可由国务院牵头,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一行三会"和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参加,促使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从临时性的安排,转化为经常化、程序化的有实际决策内容的制度安排。
全新定位
据悉,专家的很多建议已经在央行以及相关监管部门拟向中央提交的报告中得到体现。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份报告大致明确了金融监管协调机构的模式和新定位。
他透露,有关我国的具体模式,目前的初步设想是成立一个高于部级半格的金融监管管理委员会(或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初期主席由中央领导兼任,它的主要成员由"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最高层领导组成,其基本定位为监管协调机构,解决一些综合性、全局性的,单一专业监管部门所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其基本职能定位包括金融战略管理、监管和协调职能。
曹红辉认为,金融战略管理应是金管委未来的重心,它将担负起国家金融战略和金融业发展战略制定的重任。而监管职能主要包括对现行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层面的监管、实业类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交叉性金融业务和创新产品的监管和一些监管的空白领域。协调职能则是指在金管委的统一领导下,促进各监管部门信息的流通和合作,以提高监管当局的决策效率和政策的有效性。
对于金管委的这一设想框架,年底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对此进行定夺。但究竟最后金管委是怎样的组织模式则取决于相关各部门的博弈以及中央领导的权衡。一位知情人士谈道,"本次金融工作会议很可能只会确定金管委成立的大方向,具体运作将会等到明年十七大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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