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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日前向本报记者透露,2007年版本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日前已进入最后修改阶段,并有望于今年四五月份推出。 前不久,商务部外资司司长李志群称,一份有关外资并购严格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将于不久后出台;但他并没有谈到具体的时间表。 而备受各界关注的徐工并购案3月16日取得新进展,徐工集团与凯雷集团将分别持有徐工机械55%和45%的股权,中方获得控股权。 虽然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两会”期间以一种甚为积极的姿态表示“外资通过并购形式投资中国是一个重要方式,也是一个好的方式”,但种种迹象表明,外资并购门槛在不断提高,即将出炉的新《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及系列措施将进一步收紧命门。 数个领域审查力度加大直至禁入 据悉,2007年版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是第四次进行修改,虽然大的方面没有实质性变化,但事关国民经济安全的相关产业方面可能会收紧投资,特别对于国防军工、石油石化、大型机械装备等领域,新目录将加大对外资进入审查力度,或者禁止外资进入。 不过,由于外资并购牵扯到多个部门与多方主体,新目录出台后,类似徐工并购案的大型并购到底会是什么样一个结局,并不容易猜度。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认为,此前的洛阳轴承收购案中外资最终的失败是一个预兆,由于牵扯到了敏感行业,即使凯雷不作出让出控股权的“妥协”,新《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也会将之“拿下”。 而中央财经大学并购研究专家胡开春博士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在多头管理的错综复杂局面下,并购的结局未必与纸面上的政策相吻合;不过毋庸置疑的是,围绕外资并购的争论,并不会因为新《外商投资指导目录》的推出而一改原先的混乱局面。” 政府应否干预并购再引争议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日前表示,“从全球来说,通过并购的形式实现投资,份额是很大的,占到80%以上。但是中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实际上外资通过并购的形式来实现对中国投资也就占2.5%。外资并购在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外资通过并购形式投资中国是一个重要方式,也是一个好的方。”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日前也表示,浙江政府不会干预外资在浙江的并购行为,因为外资并购“属于企业行为”。 而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两位浙江著名企业家——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和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分别递交了相关议案,呼吁政府干预外资并购。 南存辉在议案中建议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以“保护民族产业”;而宗庆后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外资恶意并购或行业垄断的定义,对发现已有并购中存在外资恶意并购或形成行业垄断的,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分拆或撤销,修改不合理的合同。 分别支持这两种姿态的声音平分秋色。耶鲁大学金融经济学教授陈志武教授认为,外资并购中国企业,不会损害中国利益。他认为,“如果想让中国企业的商业模式、利润率发生突变的话,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外国私人股权基金进来,把国内上市和非上市企业清理一遍。” 而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夏业良教授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现在围绕外资并购的争论陷入了一个误区,即不是以企业与投资个人为主体,而是以政策为主体、甚至情感因素占上风,这些都是不理智的。 夏业良表示,外资并购事宜固然重大,但不能忽略了民间融资这一块。他呼吁政府在引进外资的同时,注重民间融资手段及方式的创新,“千万不能忽视了民营银行这一主体”。 小心限外落得“两头空” 一位投资界人士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尽管“两会”期间关于外资并购的争论再一次吵了个热火朝天,就算新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收紧,但敏感并谙习迂回战术的外资基金,仍然有可能绕道而行。 据悉,截至今年2月,来自 摩根士丹利 房地产基金、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美林国际、美国私募基金华平集团等国际房地产公司对国内 房地产业的投资已达到了42亿元人民币。由此可见,我国关于限制外资并购房地产的许多政策与条令并未能像想像中那样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国内日前也出狠招限制外资并购。根据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正在酝酿的一项新举措,一旦外资收购交易被裁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相关外国企业可能面临高达数千万美元的罚款。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无疑进一步加大了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外资机构收购美国企业的难度。 这种对比或许能给目前我国有关外资并购的争论“降温”,即我们首先应当考虑以企业为主体的多渠道融资方式,而不是紧盯外资。 “进一步提高资本自由度是必需的,但要小心两头落空。”夏业良向本报记者表示。他所谓的“两头空”,显然是指民营银行等国内融资渠道没有长足突破,限外令也未能限得住汹涌而来的外资,倒是美国等国家的限外令把中国企业拒之在了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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