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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QDII政策揭开面纱 分类监管为保险资金出海护航

保监会昨日开始就《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保险业QDII政策终于浮出水面。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面临国内低利率风险的保险资金来说,开放海外投资市场,尤其是放开权益投资,将有助于保险资金对冲汇率风险。
分类监管因“险”制宜
征求意见稿规定,保监会实行分类管理,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偿付能力、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管理经验、人员素质、评估能力、投资业绩等方面,对委托人开展境外投资业务进行监管。
专家表示,各家保险机构在资产规模、公司治理、业务特点、经营效益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投资管理能力各不相同。因此,结合新投资渠道,针对不同保险机构的具体特点,分类制定投资比例,可以保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的安全性,“公司治理良好、财务稳健、投资运作能力较强的公司和机构,投资比例会相对高一些;反之,则境外投资比例要低,不可能每一家公司都达到15%。”
保险业QDII不仅可以投资货币市场产品和固定收益产品,还可以投资股票、股权、股票型基金、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专家指出,相对国内市场,国际市场的利率变动更为频繁,其风险不可小觑,尤其是股票等权益类投资的放开,虽然收益率更高,但风险也更大。
分类标准自然成为焦点。一家中小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说,分类监管的诸项原则中,最关键的是公司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而不是资产规模。“公司大不等于运作规范、治理健全;资产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能风险控制得更好,特别是在一些新的投资领域,大家都处于同一起点,应当让不同的市场主体走出各自的特色。”
衍生工具帮助铲除“暗礁”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机构可以授权受托人运用远期、掉期、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对冲管理。业内人士分析,金融衍生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冲汇率风险,开放衍生品投资有助于解决QDII因人民币升值而导致的汇兑损失。
汇兑风险是保险公司对QDII并不热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境外投资时,保险公司必须面对不同国家货币汇率相互变动造成的投资组合风险。
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对冲工具作为基础,大力发展保险业QDII不太可能。利用金融衍生产品作为对冲工具,至少可以规避60%-80%的汇率风险。2005年国际保险资金在金融衍生产品方面的投资比例为18%。
征求意见稿划定了保险公司可以操作的外汇衍生品种类,在此范围内,保险公司可以自由选择外汇衍生工具以规避自己的汇率风险。一位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说,“现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大约为每年升值3%,如果没有规避工具,那么利差基本被汇差抵消了。开放金融衍生品,等于为保险资金出海提供了一把‘保护伞’”。
投资H股“小试牛刀”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为QDII的投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QDII的正式推出起了铺垫作用。
2005年9月,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允许保险公司将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10%以内的外汇资金投资在海外股票市场,但投资对象仅限于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企业股票。
今年4月,央行5号公告明确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多家保险公司参与了购汇投资中行、工行的H股,不过多是特批行为。
近日,中国人寿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香港证监会颁发的资产管理牌照,拿到了我国内地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第一张资金运用“通行证”。业内专家表示,这标志着中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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