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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风险投资家会谈的“六要”和“六不要”
所谓“六要”是指:
(1)企业家要对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保持主动和热情;
(2)企业家要了解自己所有的最低价,并在必要时坚决地离开;
(3)企业家要牢记自己和风险投资家之间要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4)企业家要了解这些风险投资家(谈判对手)的个人情况;
(5)企业家要了解风险投资公司以前资助的有哪些项目,了解它目前投资项目的结构组合;
(6)风险企业家要只对自己可以接受的交易进行谈判。
所谓“六不要”是指:
(l)不要回避问题;
(2)不要答案模糊;
(3)不要隐藏重要的问题;
(4)不要期望对方立即做出决定——要有耐心;
(5)不要把交易的价格订死——要有灵活性;
(6)不要带律师参加会谈,以免在细节上过多地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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