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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行业激烈竞争为常态 公司实力已经验证

临时禁止令仅为法律正常程序:临时禁止令并非法院实体判决,此项禁令在华为向法院单方面申请后即可获得,属于诉讼前的临时救济措施。临时禁止令不等同于最终诉讼结果。其最终是否侵权,需要等待法院的实体判决结果。
  
临时禁止令不会对公司在德业务产生影响:对于华为所诉讼的数据卡产品所使RoHS标识,公司早在2009年7月14日已经停止使用。而2009年11月4日华为才向欧盟提起相关商标申请,并于2010年5月27日获得欧盟审核通过。因此临时禁止令对公司目前的业务不会产生影响。
  
业内激烈竞争实为常态,公司实力已经验证:全球范围来看,通信设备厂商竞争总体趋于激烈,传统老牌厂商不断消亡或被竞争对手收购。同时,中兴通讯海外市场不断突破,06-10年五年间年均海外市场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37.7%,并跻身全球前五大通信设备商,其竞争实力已经验证。
  
成长必有阵痛,然其发展趋势不改:我们认为,公司今年所面临的爱立信诉讼案、华为诉讼案为业内传统竞争手段,也是公司海外业务开展和自身规模增长所必然面临的风险。但公司之前的海外开拓也曾面临竞争对手挤压,和“印度安全门”、“欧洲反倾销”等贸易保护主义影响,但发展依旧迅速健康。公司现今仍具备成本优势,而其技术短板不断减弱,全球LTE试验网合同份额21%,排名第二。因此,有理由相信公司未来海外快速扩张态势能够保持。而目前就此两案来看,对公司影响均有限,投资者不必过于纠结。
  
我们仍坚定原先态度,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1)全球范围内,行业投资在10-11年迎来拐点,上升趋势明确,中兴通讯业务全球范围受益。2)公司海外业务快速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国内业务随投资恢复将稳中有升。3)长期来看,4G时代中国“制、造”,全球推广有望为公司带来另一快速发展良机。4)公司业务亮点不断,将有效支撑公司未来成长。
  
维持公司增持评级:维持对公司今后两年的发展和业绩判断,预计公司11-1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47.8亿元、1020.9亿元,同比增长20.7%和20.4%,对应EPS为1.45元、1.81元,同比增长27.6%和25.1%。维持公司增持评级,和43.42元目标价,对应11/12年PE值30x、2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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