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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贫困:不只是穷国的战役

正如英国《经济学家》展望2005年时一篇题为“让贫困成为历史”的文章所言,2005年将是世界反贫困大战的重要一年。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国际反贫困重要年度,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表现却大相径庭。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李勇2月16日在罗马慷慨陈词,国际社会应当致力于寻求更加协调一致的全球减贫战略、更加公平高效的发展援助机制、以及更加广泛丰富的反贫困战略伙伴关系,以利于实现联合国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作为并不富裕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反贫困的诚意和决心由此可见一斑。 而相比之下,以美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反贫困表现出阳奉阴违的敷衍态势。1月27日在第五届世界社会论坛举行的全球反贫困行动大会上,巴西总统卢拉就直言不讳地批评了一些发达国家在反贫困问题上态度消极。随后美欧很快就用行动证明了卢拉的批评并非空穴来风,2月5日为期两天的西方7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在伦敦闭幕,虽然7国一致同意削减贫困国家的债务,为完成反贫困伟业、特别是为消除非洲贫困做出了进一步努力,但7国集团主席国英国财政大臣布朗提出的世界富裕国家把每年对最贫穷国家的援助从500亿美元增加到1000亿美元的国际财政安排倡议并没有获得通过。美国出于对国内高额财政赤字的担忧明确表示反对此项援助增加倡议,而且在美国的影响下,原来对此项倡议表示支持的德国和意大利也发生动摇,两国虽然仍原则上赞同英国的这项倡议,但又表示这项计划过于雄心勃勃。最终,美国的一己私心让这项功在千秋的大好倡议以“莫须有”的罪名宣告流产,而2005年国际反贫困的前景也因此蒙上了一层阴影。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反贫困问题上截然不同的表现,不禁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穷国真的比富国更应该承担反贫困的义务吗?很显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贫困的根源。谁造就了贫困,谁就应该义不容辞地为反贫困做出贡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3-8 11:19:44编辑过]

穷国:贫困的恶性循环

毫无疑问,贫困国家对贫困的形成和积累难辞其咎。《新约全书.马太福音》中有这样一句沉闷的声音:“对已经富有的人还要给予,使之锦上添花;而对一文不名的人,即使有了一文,也要强行夺走。让富有的人更富有,让没有的人更没有。”这就是发展经济学中著名的“马太效应”,用来形容正向反馈,即“富者越来越富,穷者越来越穷”。这其中的潜在逻辑就是贫困国家因为穷所以穷,陷入了纳克斯所言的“贫困的恶性循环”。

发展经济学对此恶性循环做出了诠释。对于狭义的贫困,即财富的贫困,刘易斯、缪尔达尔等发展经济学家认为,正是资本的短缺使得穷国无法为经济发展投入必要的货币资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让穷国经济起飞永远处于停滞状态,一切由贫困而生,又以贫困为终结。对于广义的贫困,即财富、文明、法制等各种社会要素的贫困,斯特里顿将此归结为穷国先天具有的六大类、62个制度性因素上的缺陷,包括政府羸弱、无法可依、执法不严、市场失灵、税制扭曲、教育缺乏、产权模糊等一系列有碍经济发展的制度瓶颈。

也就是说,贫困国家自身素质的欠缺使得贫困不断积累,贫困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穷国自己。因此,穷国作为自食其果的主体,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反贫困中承担起相应的义务。为了避免贫困的恶性循环,改善资本匮乏的窘境,穷国需要克制消费欲望,加强资本积累,将有限的资本更多地投入到生产领域。当然与此同时,穷国需要进一步夯实法制基础、增强政府效率、完善市场结构、提高人力资本、注重生态保护,为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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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贫困的潜在制造者

贫困国家在生存边缘苦苦挣扎,富裕国家则总是习惯于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慈善家面孔对穷国给予施舍性的经济援助。然而,富国这种事不关己的高傲是毫无来由的,因为富国本身也是贫困的一个潜在制造者。正如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有“经济学良心”之美誉的印度发展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在《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中所言:“繁荣过程自身就有可能成为饥荒的诱因”。

贫困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对贫困国家享受人类发展最基本福利(包括物质的与非物质的)的权利和机会的剥夺。就像阿马蒂亚.森在《作为能力剥夺的贫困》开篇说的那样,“贫困必须被视为是一种对基本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他的这一思想已经被联合国机构接受并发展为人类贫困指数概念。富裕国家凭借自身经济实力强大带来的对国际政治、经济的控制和干预,营造了一个有利于己,而不利于穷国摆脱贫困的国际政治秩序和国际经济环境。也就是说,富裕国家用强权缔造了一个分配不公的世界,在变成“富人的天堂”的同时,也化为了“穷人的地狱”。

除了政治上屡见不鲜的“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这种对穷国权利的剥夺的最直观的经济体现就在国际贸易上。一方面,富国是可再生的资金与技术的输出方,而穷国更多的是不可再生资源的输出方。富国凭借着对国际市场的控制,在国际贸易的分配环节中始终居于高附加值的一环,用低廉的价格从穷国输入资源保障自身经济发展,并让穷国陷入了长期“技术跟进”的“比较优势陷阱”,在经济发展滞后的同时面临着资源逐步枯竭、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双重尴尬。另一方面,富国大设贸易壁垒,用“反倾销”等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剥夺了穷国参与国际贸易的自由,在保护本国保守势力利益的同时牺牲了穷国贸易兴国的机遇。

因此,富国通过不公平竞争、不公平分配潜在制造了穷国的贫困,它们也有义务在反贫困之战中冲锋陷阵。一般说来,富国帮助穷国反贫困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经济援助、债务削减和促进公平贸易。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前两种方式是治标不治本的,而且由于穷国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甚至有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促进公平贸易,给穷国自食其力战胜贫困创造合意的外部环境。而这种贸易公平包括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起点的公平,即减少贸易壁垒,给穷国自由贸易的机会;另一层含义是终点的公平,即通过特殊税收调节富国的贸易收入分配,就是在通常的贸易税收制度之上,建立一种“大国税”制度,以此实现财富转移,支援穷国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探求贫困产生的根源不难发现,穷国和富国在贫困形成中都是难辞其咎。所以反贫困是穷国和富国共有的命题,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唯有如此,世纪之初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千年宣言》中“到2015年减少一半贫困人口”的誓言才不至于沦为一句让后人耻笑的夸夸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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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o de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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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还是很贫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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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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