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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股权分置的若干质疑及建议
中证报(2005-03-22 17:16:4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幛喆
质疑一、股权分置不合理吗?合理
首先声明,在2004年4月左右,我曾经认为股权分置的提法比较科学。但是经过深入研究,我恍然大悟发现:股权分置(或曰股权分割、股权分裂等,以下统称股权分置)的提法本身就有问题。股份制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作为股份制或股份公司,股份或股权当然应该分置,由此而形成不同的股权结构,比如: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外资股、内部股等等。如果把它们都不分置,合在一起,那还叫股份公司吗?岂不成了独资或合资公司?因此股权就要分置,股权分置非常合理。只是股份有的可以流通,有的不能流通。所以,所谓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提法不严谨,还是应该恢复本来面目,提法定为全流通,即好理解,也比较科学严谨。我们也理解管理层之所以不敢提全流通而换个提法叫股权分置,主要是考虑提全流通怕股市下跌。但也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一提全流通而怕影响股市升跌而出现概念的扭曲的提法。因此,正本清源还是统称全流通严谨、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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