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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推行出纳单人临柜新制度,行员违规赔短款

  1998年9月15日下午5点左右,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某支行有一位林小姐前来办理现金支票提款,提款金额2200元,柜台张某接票,由于款额较小,银行正在推行单人临柜,张某很快制好传票将票款付给取款的林小姐。这位林小姐拿着票款,只略点了一下,就急匆匆地走了。此时已快下班,大家有条不紊地查尾箱对账,突然发现短款19800元,张某猛然发觉不对,赶紧查看提款的公司,打电话去寻问,而接电话的正是那位林小姐。当张某说:“我把你提款的数额给错了,你提2200元,我给成了22000元。”提款林小姐迟疑了:“是吗?我查一下。”由于还没有下班,张某不想张扬,也没向单位领导汇报,又等了约十分钟,他再一次打电话到那家公司,接电话的是该公司的经理,他说:“林小姐不舒服,回宿舍休息去了。”张某放下电话出了一身冷汗,赶忙向主任汇报,并要求主任派一位保安陪同去追款,结果提款的林小姐约十分钟前就不见了。这家仅几个人的不太正规的公司,提款林小姐月薪600多元,一笔意外财使林小姐弃职而走。最后,由张某本人赔偿这笔短款。

  二、原因分析             

 

 本案例反映了该银行工作人员张某责任心不强,基本技能和素质不过硬;没有严格按操作规程做好复核,当发现问题后又没有及时汇报,并采取对应策略,使之丧失了化解风险的机会,风险变成了银行损失。从中反映出在银行内部运作制度变化时,首先要考虑风险的控制和防范程序,银行资金的安全性是放在第一位的,切不可本末倒置。新的制度(如:出纳单人临柜)实行,其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只能比过去更强,更有效;同时,要加强员工处理风险的应急措施,绝不能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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