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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生存环境剖析

在当前形势下,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商业改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但从生存环境看,国有商业银行总体面临着的生存环境仍然十分恶劣。只要表现有:
  一.恶劣的法律环境。在《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出台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的法律环境有了改善,但依然十分恶劣。就目前来看,从近期以来的司法解释就可略见一斑。首先是工程款优先说,使银行的债权受到严重威胁,原本抵押足值的贷款,由于工程款的优先而变得不可预见,有的企业与工头互相勾结,原本没有欠工程款的又无形中生出欠工程款来,到时执行起来就更加困难,先满足工程款,然后才到银行债权,大部份贷款就此无法收回;即使能够查实无欠工程款,但也无形中增大了实现债权的压力和法律成本。二是关于有关查封私人房产的司法解释,个人住房只能活封,不能处置拍卖,这无异给这几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个人住房贷款造成安全威胁。本来一间房子按评估价的60-70%发放贷款,银行已留有了余地,在借款人违约时足以处置拍卖全部收回贷款本息。但这个解释一出台,无异是晴天霹雳,也是白日噩梦。在解释中虽然规定在处置时在保留必要的生活居住条件下可以拍卖,但这个虽然不说是不明确,至少给银行维护债权增加了很大的压力和法律成本。同时,一间房子,到底该如何界定基本生活条件还是一个难题,本来是一家三口人住,他为了保住他的房产不被银行拍卖,可以带其三姑六婆都来住,一算起来刚好够住,虽然活封,但人照常住,银行不能实现债权,与其说是活封,不如说是白封;另一个不利后果是原本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有时虽然出现困难,拖欠一二期,但都会想办法筹钱还上,或者当银行提出要处置房产还款时,都会很紧张,为了保住自己的房产,东挪西借都会还上,不敢有丝毫怠慢,因为这可是他的身家,虽然出现困难,但有房子就有希望。因此,这几年来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质量比任何一种贷款都好,不良率低,各银行也十分感谢国家有这样的政策,给银行创造了一个新的效益增长点。但事与愿违,当此业务发展到这地步,突然来个司法解释,打个措手不及。当然,解释无可厚非,最多今后银行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或不再发放,但这个解释没有一个时间界限,仍朔及以往,对几年来发放的贷款虽然有抵押,但也不放心了,只能依靠借款人的信用了。但就中国目前的信用环境,确实使人不敢乐观,只能是在心里自我安慰了:但原这些借款户都能按合同行事。工程款优先给法人类贷款的一大冲击,查封的有关新解释,给个人尤其是住房贷款又一冲击。原本借款人在借款时,自愿将房产作抵押,房产所有人及共有人均明确无误地签字同意抵押,并到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已是合规合法了,无可挑剔,况且都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借款时,借款人、抵押财产所有人及共有人都清楚:万一不能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房产将会被拍卖这一后果。也就是说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但这个解释的出台,性质就变了,只有银行在承担风险了,这是一个不对等法律后果。本来,抵押作为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对在中国这个信用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是最好的银行债权保障,而现在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失去了,银行的债权到底该用什么来做保障呢?所以说,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法律环境虽有所改善,但依然十分恶劣。
  二.恶劣的信用环境。这个大家也许都很清楚了,不用再多说。在这里我想就一个现象分析一下。就是在近期北京各银行针对气车贷款中存在很多借款人违约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连人也找不到,几个银行只好用公布黑名单来寻求帮助了。谁知此举一出,一部分人甚至一些专家学者(当然也包括那些上黑名单的人)就纷纷质疑说此举是侵犯了公民的所谓隐私权,有关新闻电台也口诛笔伐,最后银监会只好出来打圆场说此举要慎重。银行追讨债权也不了了之。在这里我不禁要问:一个人连信用都不要了,还有什么隐私不可言?无非是赖债思想在作怪,保障了你的隐私权,银行的权益也该保障吧。
  三.恶劣的舆论环境。如搞一些诸如银行竞争力排名榜,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排在未位,得出国有银行最无竞争力云云,还有常常把国有银行与国外银行比较,说人家一个银行仅有几万人,国内一个银行就有几十万人等等。把国有银行批得体无完肤。当然,国有银行的竞争力是有待提高,但总不会像排名榜那样不济,排在各银行未位。放眼国内,国有银行谁与争锋?外资银行虽然有其优势,但总不至于国有银行就一无是处。记得当时有一跨国企业把银行业务从一国有银行全部转到一外资银行办理,引得全国一片哗然,以为国有银行真的不行了。这都是外行,在当前竞争形势下,客户的流动是常有的事,一个客户的流失并不是天蹋下来,也不是世界未日,不必大惊小怪。绝不知,客户在选择银行,银行也在选择客户,流失了一个客户,对银行是一个损失,同时银行也会采取补救措施,寻找新的客户来补充。对银行对企业来说,没有永远固定的客户的,稳定相对的,流动才是绝对的。当然,作为一个银行,优良客户的稳定是必要的,当其流失时,就必须检讨自己的不足,加以改进完善,赢得客户。正因为如此,国有银行得到了不断发展。至于人多问题这是事实,这不单单是国有银行,中国很多企业都是如此,中国13亿人口,但世界有多少个国家超过1亿人口的,这个国情必须要清楚。国有银行的改革也要考虑这个问题,减员是要的,但不能过于简单,不是计数学,也不能简单与国外银行比较。一下子把几十万人减到几万人就算是改革,没有这么简单,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涉及方面很多。
  四.政府和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不当做法,也给国有银行造成不小的麻烦。我们知道,国有企业当前的负债中90%是国有银行贷款, 国有资产处置存在流失的问题总的来说是从算计银行贷款入手的,解决了银行贷款,其他一切都好办。因此企业与政府借改制之机通过拍卖与重组等手法,打着破产还债旗号,实施“国退民进”“大破银行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有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破产时的理由,均是申请“破产还债”,但企业破产拍卖成交价几乎都是“清算费用和职工安置费用”两项相加的总和,最后由法院裁定偿债率为零,从而使所有银行持有抵押权的债权全部落空。一次笔者问一位财政部门专门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人土:“在如今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一般只有70-80%吧?”谁知他回答说:“那有这么多,一般是50%。”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原本有1000万元的资产,在改制时评估只有500万元。从这就可略见一斑了。

什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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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改不可!不能走日本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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