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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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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商标没有申请注册,或者在注册申请的过程中,该商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受法律保护的资产,其瑕疵就可想而知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为我们国家是适用的注册在先原则,谁先注册谁先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
2、商标经申请注册并核准以后,即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亦即所有权。权利人可以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此为许可使用,许可使用分为一般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独占许可在许可期限内包括商标权人自己都不能使用该商标,一般许可是可以同时许可多人使用,商标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排他许可是许可给被许可人以后在许可期限内再不能许可给另外第三方,但商标权人自己可以同时使用;
3、你说的贵公司没有商标唯一使用权,尚不清楚你的具体意思,你可以对照第2点分析;
4、还有一种情形是,你公司跟其他公司或者自然人作为共同申请人,取得该商标专用权,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以自己和公司的名义共同申请注册商标,两者对该商标的产权构成共有关系;
5、公司要上市,资产权属清晰是必要条件。如果仅仅是第2条所述的许可使用,不构成资产权属不清,但是要注意许可使用是否属于独占许可,因为独占许可在一定期限内失去了对该资产的支配权,那么对其如何确认尚不敢定论;如果是属于第4条所述的与他人作为共同申请人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则必须进行商标专用权转让,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须向国家商标局办理转让申请,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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