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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1-10 20:28
| 只看该作者
那么通过交易系统取得股份,“……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那要是
1、原来有5%,后增加或减少2%,怎么办?
2、原来有5%,后增加6%,怎么办?
证券法里面,上述两种情况都是重大事项,要披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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