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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一个上市公司看A上一个专门从事某一领域软件开发中型企业B,这家中型企业B是由C和D两家优势互补的小企业合并而成,股东是C和D两家法人股(注:实际上B是空的,目前没实际业务,团队是C和D 原班人马,仍然各自独立核算财务,仅是发挥优势互补),现在收购过程中,双方希望改变现在C和D两家法人股控股B公司的状态,看能否变成B成为C和D两家公司的母公司。请问怎么实现?

问题二:
A上市公司提出三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A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100%收购B、C、D三家,然后对C、D团队承诺上市股改前可以以议定价格购买20%股份;
方案二、双方对C和D两家公司业务评一个PE值,对A公司现有的和C、D公司同类业务也评一个PE值,然后折价入股一个A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C、D须注销),其中,C、D公司估值不能全部折价入股,即一部分可以让C、D公司原创业团队变现,新公司里面A仍然占决定控股;
方案三、A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先控股B公司,然后与A公司相关业务换股。
请各位高手讨论下,这三种方案那种对创业团队最有利?或从有利于创业团队的角度有更好的交易架构?谢谢!

似乎不只是为了让B成为C、D的母公司,还涉及团队激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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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大家的讨论,看有无更利于保护我们小企业的较好方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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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有点复杂 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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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一:一是看能否实现b反过来控股c和d两家公司,或二是看能否实现由现在的c和d法人股变成c和d公司创始人的自然人股控制b公司,谢谢! 好帖多多,帖子不错,谢谢提供分享,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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