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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关于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

根据5月保代培训记录:(八)首次执行日  2007年1月1日作为申报会计报表“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实际执行日可以是2008年1月1日开始,但申报报表必须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调整;11年申报的,可以以08年1月1日为首次执行日编制申报报表。
请问:根据上述理解,作为2010年申报的项目,可以是以2008年1月1日作为首次执行日,对2007年申报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编制2007年度的可比资产负债表和可比利润表,并假定子申报财务报表比较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编制2007年的备考利润表,可以吗?还是必须是以2007年1月1日作为首次执行日?

所有ipo公司必须是以2007年1月1日作为首次执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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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需要3年1期报表,如果2010年申报,则需要2009年、2008、2007年三年和2010年一期的报表,而且报表口径必须是统一的,也就是报表体现的必须是从2007年1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财务结果,个人觉得即使2007年企业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只要讲2007年财务报表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即可。
如果是2011年执行申报,则需要2008、2009、2010三年的报表,则不需要2007年财报,2007年不执行新会计准则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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