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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集团控制下上市公司收购子公司

同一集团名下的上市公司想收购非上市公司(例如:销售公司),在出资方式和资产定价上证监会的规定和政策

如果,集团同意将非上市公司(例如:销售公司)划拨给上市公司,在操作上是否可行.

谢谢各位!

完全可以,会计处理上具有关联交易的性质,子公司相关净资产按账面价值增加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作为权益性投入,不进入其他综合收益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
  问题1:对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因此,监管中应认定为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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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集团是国有企业,很难操作的通,因为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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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监会没有专门的法规针对这种操作,只要定价公允、手续完备,中小股东认可就可以做;
2)受让方股份公司,非100%国有,没法无偿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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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走划转,就走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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