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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价值评估的现金流量折现定价模型中说,投资资本回报率是税后经营利润与投资资本的比率,其中税后经营利润=EBIT*(1-所得税率),我不太明白的是;既然投资资本是负债与权益的总和,那么在计算他们回报率的时候,分子就该用它们所取得的回报的总和,权益资本对应的总和应该是净利润,而债务资本对应的应该是它所要求的利息,那么这样的话,加和在一起应该等于(EBIT-I)(1-所得税率)+I=EBIT(1-所得税率)+I*所得税率;而税后经营利润=EBIT*(1-所得税率),两者相差一个I*所得税率;我个人认为前者比较符合逻辑,因为用后者这样考虑的话,就相当于说是利息也要纳税了,因为后者可拆分为:税后经营利润=(EBIT-I)*(1-所得税率)+I*(1-所得税率),即权益资本报酬+债务资本报酬,此时的债务资本报酬即利息不就相当于是要纳税了吗?不知道我的这种理解是否正确,如果有误还请大家帮我指出下我的理解错误出现在哪里,我自己实在是找不到了,先谢谢各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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