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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法定公积金的问题

公司以截至当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出年报的时候会计师提取法定公积金的依据为当年净利润扣除前6个月的净利润后的余额。
《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以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依据计提法定公积金,会计师的做法感觉不对啊,但又不想改,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会计师的做法是对的。
公司以6月30日净资产整体折股,之后净资产由股本和资本公积构成,假如6月30日针对半年利润计提了盈余公积,变更之后,该部分盈余公积也会转增到股本和资本公积,无余额。因此,年末计提时也只需计提下半年净利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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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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