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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协议收购需提供第五十条之“(四)收购人为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企业情况:A企业的控股股东B为省国资委全资子公司,C亦为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拟将A从B划转或有偿转让至C。同时,B的另一个子公司D还持有A20%的股权,另外D旗下还有一上市公司E。请教:
1、上述股权调整是否导致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我理解,转让后,收购人变为C,只有C的控股股东(国资委)最近2年不发生变更即可。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2、如果C成立时间不足2年是否可以?其核心是,怎么理解“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发生变更”,是要求收购人必须满两年以上,然后再看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最近2年是否发生变更,还是说,收购人可以成立不满2年,只要收购人成立以来其控股股东没有变更即可?
3、D公司与B 公司旗下的上市公司E是否构成关联关系?
就以上问题求教各位,如果有相关案例更是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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