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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股权转让的问题

老公控制的公司A受让C公司20%股权,支付了一笔股款,然后老公又把这部分股权转让给了老婆的公司B,但是老婆没支付股款,由老公代付了
这个中间过程需要在招股书中披露吗?

呵呵  本来就不该老婆付款啊。。。。是应该老婆的公司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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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婆的公司,我说错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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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这个有什么依据吗,还是惯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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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查的仔细的话,每一次股权变更都要把验资报告拿出来的对一下出资账户名是否和股东名相同。
      不过这个是老股转让,实际是夫妻俩(即使不是很亲密的关系也没事,只要签个协议,两厢情愿就行)和某个老股东之间的交易,对公司的合法存续和持续经营没有任何影响,也不会影响其他股东。
    这两点需要确认:比如丈夫一方是实际控制人的话,那这部分股票就要算在实际控制人头上;如果妻子受让的比例过多还会出现实际控制人变化的问题。至于股份公司的股东之间的私下转让细节是否需要披露,是没有硬性要求的,没有什么隐私的话最好披露出来,别等着最后有人捅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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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是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只有20%的比例,不过他把这部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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