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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际控制人下的企业合并

由于会计准则不涉及实际控制人感念,那么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在会计中,如何认定母公司呢?



例如,拟上市公司A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B的持股比例仅为20%,但目前在董事会拥有绝大多数的席位并决定生产经营,剩余80%的股份非常分散,能认定B是拟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吗?



如果拟上市公司A与最大股东B的全资子公司C进行合并,那么A和C的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吗?
会计准则上对控制的定义如下(并不涉及实际控制人概念):
第八条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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