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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出资及股权转让不规范如何解决

A厂为一集体企业,B为A的厂长;
2000年,A厂以其部分资产与B的配偶C以起设立D;
2003年,A厂将其所持D的股权以原出资额转让给B;

上述D的设立及股权转让过程中,均无A厂的决策文件、报政府部门批准文件,也无相应的审计、评估文件,且目前A厂已注销不存在。

问题:1、D上市是否存在硬伤?
           2、如果D上市不存在硬伤,该补充什么样的程序和文件?

请各位大虾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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