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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过公司分立的案件,但证监会对此高度不认可!建议少动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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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拆是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地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这时,便有两家独立的(最初的)、股份比例相同的公司存在,而在此之前只有一家公司。
2、分拆上市就是现有的上市公司将旗下的子公司分拆后独立上市
3、证监会明确允许符合6大条件的境内上市公司可以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为什么楼上的说证监会高度不认可,认不认可除了一些协调之外,要看公司是否达到证监会的标准
4、国内去年才有   如康恩贝--佐力药业    而A股企业分拆到香港上市的则早就有了  
5  、当然是否分拆,最主要还是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还是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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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例的 东北一家高速公路公司分立成两个高速公路公司 证监会批准的。好像是东北高速 你查查 肯定有
拟上市企业,建议不分立,可做资产处置。 分立的话,账上费用不好分,容易调节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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