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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31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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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而且该子公司目前还未开始生产。并且发行人的募投项目也没有涉及重污染行业的项目。
个人理解根据环保总局文件《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保核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首先对发行人是否要申请做环保核查的是看发行人是否属于所列13项重污染行业,如果需要核查的发行人,核查企业范围定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辖的从事101号文所列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利用募集资金从事重污染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
因此,对于本发行人可以不用申请环保核查,不知这样理解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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