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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问题

各位专家,我们项目有这样一个问题,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在今年1月份成立了持股公司,持股公司两位股东,实际控制人和CFO;在5月份引入了PE,对价很高;目前部分员工拟增资方式进入持股公司。

在这样情况下,股份支付怎么计算为宜? CFO入股时公司估值应该按照PE进入前的pre money计算,而后续员工按照PE入股后post money 计算?

还望指教

因为与PE进入的时间间隔均较短,未超过一年,所以,CFO和员工增资的价格低于PE价格部分与其股份数量的乘积,均应作为股份支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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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pe入股的价格部分,按照数量成立差价计入当期损益,直接扣减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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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保代培训精神,好像现在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按照PE价格,只是做个参考。如果员工入股时做过评估,可以按评估价。没有评估的话,至少不能低于净资产,而具体取哪个价格合理,需要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也就是说现在这个东西没有一个死的标准,是一个会计估计。可根据公司的情况选取一种估值方法,只要能合理说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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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股好,还是持股公司?各有什么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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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股税率低一些,但是对员工约束太差;间接持股税率较高,但对员工约束力更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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