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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分散大股东占30%其他是管理层持股)。2007年A公司召开董事会把公司名下的一块土地划拨给了同一控制下的B公司(股权结构比较分散大股东占30%其他是管理层持股),同时在账务上冲了和B公司的往来款 即 借:应付账款
贷:无形资产 。因为需要交很大一部分税款,至今土地证没有过户给B公司。
截止到2011年6月A公司已经进行了2轮融资,融资时投资人认可土地已经不属于A公司所有,在评估时也没有把这块土地评估在内。
现在需要解决过户时需要缴纳的税款问题。
方案一:在现在的账上恢复无形资产和往来款,用土地使用权对B公司进行增资,但是B公司持有A公司20%股份,会产生交叉持股(免契税、增值税、营业税)。
方案二:A公司用货币资金和土地使用权注册成立一个新公司,然后转让股权给B公司(免契税、增值税、营业税)。
土地的账面价值是200万,评估价值是1000万。
1、A公司能不能用土地账面价值注册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是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和货币资金价值之和。
2、A公司能不能用账面价值转让给B公司避免缴纳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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