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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基本农田问题

一公司与农民签了十年土地租赁合同,租用农民近千田地种植中草药已两年,前期平整土地、水源、草苗、租金等已投入成本近2000万元,计公司生物资产。该农田经查为基本农田,公司现在面临的问题:1、药苗实为公司发展所需;2、短时间无法寻找到下家接手该片地,关联方接手又会形成同业竞争;3、为了上市必须整改。
现有人提出一解决方案:1、解除与农民的土地租赁合同;2、置换为委托加工合同(注:不是回收合同),即公司免费提供中草药种苗交于农民种植,委托加工期按药苗成长期算,支付给农民加工费,三年或五年或更长年限公司从农民处收回成品。至于农民把药苗种在何地,与公司无关;3、幼苗的养护形式上交给农民,实际上仍由公司负责;4、仍计入公司生物资产。

请各位大侠对上述解决方案提下宝贵意见,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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