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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建筑施工企业IPO募集资金可否用于具体工程?

根据首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那么,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其主营业务是承揽工程并组织施工。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A股IPO时,可否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那样,将募集资金运用于具体工程的承揽与施工?
当然,看了已上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基本都没有这么安排的,不知道难点在哪里?谢谢!

在我的印象中,好象有一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允许垫资承包项目,楼主所说的募集资金用于具体项目,如是垫资承包或承揽项目可能就有问题啦。特别是在当前房地产业严控情况下,垫资情况嫌疑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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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关键是在于,应该投资于可以持续为发行人带来盈利的能力上,进投资于具体项目,如果是一次性的收入,当然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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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募集资金投入房地产开发项目,亦属于一次性收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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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肯定是不合乎现行相关规定的。
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后,总得先行投入部分资金吧,可否以这部分资金作为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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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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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您说的倒是一种方法。只不过,流动资金的比例总归是有限制的。
看到有些建筑施工企业IPO时募集资金也用于BOT项目的,严格来说,BOT项目也算不上是自己的项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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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对于项目确切,效益良好,周期较长的可以考虑,只是投入资金占募投项目资金总额比例不宜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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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是说的这个,非常感谢!
好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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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BT项目的配套资金可否用来做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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