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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督导的问题(非公开、公司债前后交替)

情况是这样 上市公司做了2011年度非公开(券商A),新股上市于2012年2月上市,公司同时在做公司债(券商B),第一期2011年10月发行了,然后2012年3月发行了第二期,按说,现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应该是公司债的券商B,券商A不再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这么理解对吗

顶一下,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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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不需要持续督导,我理解还是以前非公开的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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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2010-08-14国电电力: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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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不涉及持续督导问题,只是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不知理解是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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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主要由当地证监局及交易所监管,最好和专管员沟通确认下。碰到的案例有两家同时出的,也有只一家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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